新春伊始,郑州市房管局发布的一则消费警示掀起波澜。
不仅重申了购房者需符合住房限购政策、商品房必须有预售许可证、禁止“会员费”等话题,还针对“首付分期”“在购房合同外附加补充条款”等擦边球营销手段,重申禁令,并欢迎购房者在遇到权利受损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此外,郑州市房管局还通报24家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规行为。
警示
郑州市房管局发布的消费警示
郑州市房管局发布的消费警示有以下几点:
如果你没有购房资格,就别操心买房的事儿了
买房得签购房承诺,如果因伪造资格产生麻烦,得担责;若开发商或中介忽悠你包办“强过”手续,举报他。
举报途径:拨打电话965559投诉
买房看俩证:买二手房查看不动产证,买新房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举报途径:郑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或郑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诚意金、团购费、会员费……统统不能交
举报途径:向郑州市物价管理部门举报,并向郑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反映。
首付分期、首付贷、众筹购房……不允许
首付款在2年内分批交齐,对手头紧张的购房者来说是个缓冲,但其中风险也很大,比如,由此衍生首付贷,分期变贷款,多出利息;比如,开发商要求提前交齐首付款。
此次规定,无论是开发商变相垫付首付款,还是为购房人提供首付融资,抑或是“众筹”购房,都不允许。
举报途径:向郑州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和金融管理部门举报。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外,另签补充协议,不允许
有开发商为了转嫁维权风险,要求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格式条款之外,另签订一份霸王条款,要求购房者必须收房,不得维权等。
此次明确:如发现房地产开发项目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反映。
通报
涉及无证销售、首付分期等违规行为
郑州24家房地产企业和经纪机构被通报
记者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获悉,近段时间,郑州市房管局通过房地产市场检查和群众信访处理,对于郑州市房地产市场上不同程度上存在的无证销售、违规广告、违规提供经纪服务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严肃查处并通报了11家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1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通报查处的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无证销售”、违规提供购房“首付分期”融资、违规进行“电商”合作收取额外费用等违规行为占比较大。
此外,房地产企业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的、虚假宣传以及售楼部现场公示楼盘销控表状态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违规经营行为也在查处之列。
本次房管局通报批评的1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中,因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未到房管部门备案,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有12家,占了绝大多数。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履行合同、不规范经营等行为也在查处之列。
违规房地产经纪机构
1.郑州品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2.郑州诺鑫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3.河南省谊家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4.郑州达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5.郑州创辉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6.郑州宜购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郑州誉龙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8.郑州洪冠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9.郑州金灿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10.河南央港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11.郑州泰龙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12.郑州摩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13.河南欧可实业有限公司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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