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才用了不到两个月,就出现开不了机的情况。去店里问,工作人员说是人为损坏,不能免费维修。”近日,市民小刘(化名)说起这件事,十分郁闷,因为她认为,自己一直是正常使用该手机,出现故障应该是产品质量有问题。
手机出故障,维修起纠纷
据小刘介绍,两个月前,她在烟水亭广场附近的一家手机专卖店购买了一部新手机。使用了两个月,手机就出现开不了机的情况。于是,小刘将手机送回专卖店,工作人员称是“主板被人为损坏”,随后提出了解决方案:更换主板,但需要小刘支付1800元费用。
小刘认为,自己的手机还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商家就应该负责修理。“而且哪个零件有问题,更换哪个零件就好了,为什么要直接更换主板呢?”小刘告诉记者,她后来又找了另一家手机维修店,得到的答复是:修好需要支付200元左右维修费。不过,该维修店的工作人员告诉小刘,目前手机还在质保期内,如果不在售后维修点拆机会影响该手机继续享受售后服务。于是,小刘再次返回手机专卖店,但是仍未能达成一致。
小刘觉得不能理解:“我一直都是正常使用手机,没有摔过也没有浸过水,怎么就是人为损坏?而且即便是人为损坏,维修费也太高了。”不过,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小刘始终也没有向浔阳晚报记者提供她购买手机的相关票据。
随后,记者找到小刘所说的手机专卖店,不过在场的工作人员都表示不清楚此事。
一名工作人员称,无论是什么品牌的手机,只要是人为损坏,都不在质保范围内。他还表示,有些损坏的地方连着整个手机的背板,不是简单地更换零件就可以的。“如果顾客反映的情况是真的,建议她将手机寄回厂家,届时商家会根据厂家的鉴定结果处理此事。”工作人员说道。
律师:可先自费检测,确定故障原因
对于小刘的遭遇,长期从事手机维修工作的周师傅告诉记者,有的手机浸液或长期处于潮湿环境中而产生故障,此类故障手机在外观上没有明显痕迹,这是争议最大的人为损坏原因。而且,根据国家“三包”规定,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商家可不履行“三包”义务。因此,出现质量问题时,切勿自行拆封修理。
浔城一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表示,此类纠纷的核心问题是人为损坏的说法是否成立,即“人为损坏”。律师告诉记者,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因此建议小刘找一家鉴定机构,自费检测一下手机的故障情况。如果确实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这部分费用应该由商家或厂家承担。
“手机故障的原因不能由商家单方面来判定,消费者如果正常使用,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作为销售方和生产方就需要为这个故障‘买单’。也就是说,小刘要维权首先就要明确故障是不是人为的,可以求助产品质量检验部门、第三方鉴定机构和生产厂家。而这个责任认定的过程,是继续维权必不可少的环节。”律师说道。(记者 李超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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