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发布了《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 “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根据《报告》,宜宾恒达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光辉等15人已被移送司法;江安县工业园区安环局局长袁世钢等4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委监委调查;江安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执行主任万伦等44人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2018年7月12日18时42分33秒,位于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内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142 余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和四川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安委督〔2018〕5 号),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省政府于 7 月 13 日批准成立了由原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的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调查组(以下称事故调查组),省政府办公厅、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厅、原省安全监管局、省总工会、原省消防总队、宜宾市人民政府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下设技术小组、责任小组、综合小组,邀请省纪委监委、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聘请化工、安全、设计、生产、设备、自控、消防、爆炸、环保等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模拟实验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新闻链接:
宜宾江安通报“7.12”江安县恒达爆燃重大事故
http://appweb.scpublic.cn/front-end/news-detail/index.html?newsid=108472&time=1550039997546
宜宾江安县恒达科技发生爆燃已致19人死亡
newsid=108326&time=1550040030562
彭清华对江安恒达爆燃重大事故救援处置作出批示 尹力赴事故现场督促指导事故处置
newsid=108442&time=1550040009403
来源: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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