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付房款,后补社保,一直是钻限购漏洞的“常规做法”。
小易一直都提醒大家,此种操作方式,实际上是开发商将未来几年的楼市风险转嫁到了购房者身上,不建议采取。
这不,这次连相关部门也公开发文禁止了。
今天,三亚市住建局发布公告,个别房地产项目销售时宣称“岛外居民可以先登记买房,支付部分或全部房款,再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两年(五年)后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此类行为意图规避相关调控政策,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且存在较大社会和经济风险。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先登记支付房款、后补交社保或个税”方式销售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我市诚信体系“黑名单”。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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