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农村的朋友都清楚,以前的农村并没有进行合理规划,各地建设发展也不同,很多村庄因为没有进行合理布局,生活生产空间混乱,房屋杂乱无章,基础设施建设也是无规划进行。如今,随着农村发展向纵深推进,之前存在的问题也渐渐暴露出来,脏乱差问题越来越突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去年,国家就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措施”,同时还启动了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但是,在推进的过程中,为了防止千村一面,一些地区提出了规划先行的措施,也就是说,在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将村庄分类规划,这样才能让农村更好的发展。
近期,农业农村部为了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联合五个部门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内容要求各地区要加强村庄的规划工作,力争在2019年年底,基本完成农村的分类工作,确保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农村的布局发展工作,笔者从内容中得知,到2019年年底,农村将被分为4大类,村庄的规划发展和建设也不相同,
另外还要求各地区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实施,同时还要摸清楚每个村庄的发展趋势以及人口变化,根据实际情况来分类,这样能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每个村庄能够融合发展。那么农村将分为哪几类呢?具体如下:
1、“聚集提升类村庄”,这里所指的是现在规模较大的中心村,也就是说,村庄的发展已经成熟,常住人口居多,基础设施和公共娱乐设施比较完善,这样的村庄,规划好后,会进行全面升级,给农村居民构建便捷的生活圈。
2、“特色保护类村庄”,指的是历史文化村,传统古村、少数民族村寨以及具有特色旅游村等资源丰富的村庄,这些村庄都有各自的特色和优点,也有很好的发展条件,有利于发展旅游业,所以,必须保护好。这些村庄在发展的过程中,是禁止破坏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景观的。
3、“搬迁撤并类村庄”,现在很多村庄因为人口结构变化,慢慢变成了空心村,还有些村庄因为处于偏远山区,不具备发展条件,因此,内容要求各地区要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因重大项目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处于生态环境恶劣,自然灾害多发的村庄纳入“撤并搬迁类”,这些村庄被纳入后,会被统一安排搬迁,如果村民不同意搬迁,不会强制要求。
4、“城郊融合类村庄”,这里所指的是那些城镇周边或郊区的农村,这些村庄被纳入后,会和城市融合发展,生活生产空间也会被合理分离,统一规划。
总之,村庄规划措施出台,对农村的发展是有利的,现在的农村的确需要分类规划发展,同时还要改善人居环境,这样才能给建设美丽、宜居新农村,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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