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记者 王瑞平 王清平 通讯员 单积盛)新乡县一家机械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谋取利益,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明知占用农用地是违法行为,还多次实施占用,造成了村集体11.36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近日,新乡县公安局接到新乡县国土资源局移交的这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后开展缜密侦查,最终成功破获此案。
2008年以来,新乡县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某机械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本村的集体土地,用于建设公司的生产车间和办公场所。经新乡县国土资源局查阅发现某机械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于2008年以来多次占用农用地,造成基本农田毁坏,无法继续耕种。
2019年1月,新乡县国土资源局将此案件移交新乡县公安局。新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胡春计、范宇飞立即组织专班深入案件现场开展线索核查工作。经民警侦查查明:2008年,王某在本村建成某机械有限公司,随着生产经营的扩大,王某又于2012年、2013年擅自在本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厂房供公司生产办公使用,共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其它耕地、果园、林地总面积28.23亩,造成11.36亩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1月17日,某机械有限公司法人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经讯问,王某对自己于2008年以来,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新乡县公安局已对某机械有限公司法人王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进行提请逮捕。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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