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问询金域名城小区地下人防工程车位擅自出售的问题,蚌埠市人防办非常重视,立即指派相关人员到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金域名城小区地下室一部分为人防工程,一部分为普通地下室。涉及人防工程部分,根据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的规定,金域名城小区地下室属于人防工程车位的部分不可以出售,但可以出租,租赁期不得超过三年。
鉴于网友询问的金域名城小区出售人防工程车位事宜,我办已联系该小区开发企业相关负责人,向其宣传人防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政策,要求其依法办理人防工程车位使用事宜。
对于涉及普通地下室的部分以及价格等方面问题,请网友咨询其他相关部门。
谢谢网友对人防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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