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在大田县城关的一家餐饮店里,检察官们正在对该店的外卖餐饮服务资质进行核实调查。
经过多日的走访,对于发现的问题,检察官们全都一一记录下来,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为的是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吃的放心。
现如今,网络配餐已经成为群众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服务,为了使人民群众能够得到食品安全的保障,检察官们都做了什么?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等领域的监督职能,大田检察依托“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做足了功夫,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监督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精准打击涉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活动。
2018年3月28日,大田县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捍卫舌尖安全,我们在行动
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检察联络室
为了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联系,监督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精准打击涉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大田县检察院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检察联络室。
依托检察联络室,该院多次协同执法人员就网络配餐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依法督促其加强对网络配餐服务的安全管理。
截止目前,该院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共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6份,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共筑“巡回检察+联动协作”的食药品安全防护网
大田县检察院将民生检察作为“践行新思想、打造新品牌、展示新作为”的重要支柱,携手共筑“巡回检察+联动协作”的食药品安全防护网,创新模式提升检察监督的质效,建章立制强化制度保障。
与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共同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益,在有效打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又实现消费者“零成本维权”。
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签《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基金管理办法(暂行)》,对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规范。
与县人大会签《大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积极争取县人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形成保护公益的合力。
检
察
为进一步夯实巡回检察工作成果,探索新“枫桥经验”在当地的应用模式,该院在原先巡回检察联络室和联络点的基础上,按照当前司法改革“大部制”要求,由院内主要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巡回检察联络室运行,并依据改革后检察机关职责转型适时调整联络室的职能和定位,努力探索一条新时代具有山区特色的新路径。
民生无小事,这是大田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始终坚持的信条。新时代的检察机关要经得起人民的考验,更要将新“枫桥经验”运用在工作实践中,在打造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的路上大步向前,不断创新履职方式,强化法治担当,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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