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泽云报道:备受瞩目的“4+7”城市带量采购在2019年如约进入真正的落地阶段。1月17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也意味着,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4+7”城市)将开始正式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
明确“量”和“价”
去年年底,“4+7”城市带量采购结果出炉,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有25个集中采购拟中选,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
药品的带量采购或集中采购,回归到本质其实就是“团购”,虽然“团购”能够实现药品价格的下降,但值得注意的是,药品的带量采购需注意三方面的要素:一是要明确用量,二是要及时付款,三是要确保品质。
而此次的国办的《方案》直击上述聚焦点。《方案》指出,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报送的采购量基础上,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
此外,《方案》还强调要通过招标、议价、谈判等不同形式确定的集中采购品种,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确保1年内完成合同用量。同时要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防止不顾质量的唯低价中标,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
同时,《方案》明确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保障供应 建立应急储备制度
实际上,此前,带量采购在上海单独开展了3批试点。而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药品退出或者断货的现象。
其中,1月3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上挂出一则消息称,取消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尼美舒利分散片药品采购资格。
通知称,尼美舒利口服常释剂型为上海市医疗机构第二批集中带量招标采购品种,该药虽然并非中标品种,但此前自愿以带量采购中标价格供应。现因成本上涨,企业提出无法按原价继续供应,经研究决定,自1月7日起取消该药品采购资格。
该消息一出,也引发了各方讨论。若带量采购相关药品因为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无法正常供货,该如何保障公众用药需求?
记者注意到,此次《方案》也对此进行了详细规定。《方案》要求,生产企业自主选定有配送能力、信誉度好的经营企业配送集中采购品种,并按照购销合同建立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出现不按合同供货、不能保障质量和供应等情况时,要相应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
专家:仿制药还将进一步“挤”水分
“国办印发了带量采购的方案,实际上也显示出了国家层面在推进带量采购工作上的决心和执行力。”北京鼎臣咨询创始人、医药专家史立臣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办在这个时间点印发了《方案》,动作快、规格高,这也让不少还属于观望状态的药企进一步明确——带量采购将成为国家药品集采的方向,未来将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从谈判结果来看,有药品最高降幅超过90%,这实际上也意味着,现有仿制药的价格还有很大的水分可以挤,仿制药进一步降价将成为今年的主流趋势。”史立臣指出。
“价格降低对于老百姓来说是利好的,仿制药本来就不应该是高毛利的,应该回归到正常的价格水平上去,实现用便宜的钱买到质量好的药,这是未来的整体发展方向。”中国药品招标政策研究专家耿鸿武同样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方案》亮点还在于,明确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成立联合采购办公室。这也意味着,后期带量采购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果在采购、回款等环节出现问题,可以有明确的投诉机构,畅通各方利益。”史立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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