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节的临近
各种聚会多了起来
很多朋友聚会时候都会小酌一杯
下面这名男子
喝酒聚会后
打车回家
没想到却将自己送进了班房
南三环:乘客抢网约车方向盘,直接撞向路边护栏
2019年1月10日晚上十一点左右
滴滴司机王先生
在南三环附近拉了一名男乘客
目的地是大兴区大白楼附近
王先生说
这位乘客喝了酒
迷迷糊糊的不能指路
他便按照导航送对方
可行驶到中途时
对方说自己绕路了
当时王先生正行驶在南五环
车速在每小时70公里左右
这名男子突如其来的举动
吓坏了王先生
车撞向了路旁的护栏
索性两人都没有受伤
这名乘客姓张
西红门派出所的民警和丰台交警赶到现场时
张某正处于醉酒状态
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王先生的车
右前车门已经变形
前保险杠及车灯也有不同程度的损毁
民警也提示大家:
对于司机朋友
拉到醉酒的乘客
一旦发生争执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
一定要尽快的靠边停车
处理纠纷
不要一边开车一边争执
这样极易发生危险
如果醉酒乘客需要打车回家的
最好有亲戚朋友陪伴
这样也保证自身安全
目前
乘客张某
因涉嫌寻衅滋事
被大兴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在夜查酒驾时,仍有多名司机饮酒驾车,甚至还有醉驾的情况;滴滴司机遭遇了醉酒的乘客,被抢夺方向盘撞上了路边的护栏。一个是酒后上路的司机,一个是醉酒妨碍驾驶的乘客。无论是哪一个,都危害着社会公共的安全。
说起酒驾事故,让我想到了2010年5月发生在永安里的“英菲尼迪”案。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牌轿车,在永安里路口,撞上前方一辆等候红灯的“菲亚特”轿车,导致2死2伤的悲惨结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英菲尼迪车祸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肇事司机陈家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紧接着,在2010年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将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定为犯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醉酒驾车被正式写入刑法。
说完了酒驾的司机,我们来看刚才片子当中抢夺滴滴司机方向盘的醉酒乘客。实际上,乘客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现象,跟醉驾的性质一样,同样是在危害公共安全。而且乘客干扰驾驶员的公共事件最近频繁见报端,造成极端恶性后果的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则将此现象推向高潮,引发公众关注。
2018年11月15日,顺义区发生了一起抢夺公交车方向盘的案件,幸运的是,这名女子抢夺方向盘时,已有乘警进行了制止。
残酷的事实摆在我们面前,等到发生时,一切后悔都完了,而无论您有什么样的理由,都不能成为伤害他人的借口。因为公共安全就像空气,人人离不开,时时不可少。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在夜间行驶、恶劣天气下行驶、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实施违法行为的,将从重处罚,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由此可见,严惩无视规则和公共安全的行为,方能形成威慑,架起公共安全不可随意侵犯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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