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教师法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而现在的教师职务制度就是专业技术职务制度,也就是大家熟悉的职称制度。职称制度是目前各类学校都在实行的教师职务制度,虽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职称和教师的待遇密切相关,而且在评审过程中各种问题不断,所以说对目前的职称制度广大教师有很大的质疑声浪,有人甚至主张在中小学取消职称制度。所以职称制度的改革是广大中小学教师非常关注的问题,这次教师法的修订对这个问题持什么态度,对于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日前在北京师范大学召开的《教师法修订调研座谈会》显然也非常关注这个问题,并作为教师法修订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了修法的方向,这就是“搭阶梯,改革完善教师职级晋升体系,畅通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激发教师工作动力”。在这个表述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新的提法,这就是“教师职级晋升体系”。“教师职级”这应该是首次正式提出,原来有“教师职务”“职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等诸多提法,但是都没有使用“职级”一词。这应该是一个很大的看点,预示着实施多年的教师职称制度有望发生大的变革。
为什么说使用了“职级”一词就预示着职称制度会发生大的变革呢?让我们来看一下公务员法修订中的一个变化,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原第三章章名“职务与级别”修改为“职务、职级与级别”,把原法中“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调整为“领导职务”、“职级”,规定了设置原则,明确了领导职务、职级层次的划分。在新公务员法里实行职务和职级并行的制度设计,很好地解决了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问题。而中小学教师被定义为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国家公职人员,因此参考公务员法设置职级是非常可行的。
实际上目前实行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与公务员的职级有着很强的对应关系,如果以此为基础建立教师职级体系是非常容易对接的。公务员设置12个职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其中专业技术职务一级是在国家层面上设置的,所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实际上是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中公务员职级是完全对应的。可以认为在公务员法修订时,实际上就一并考虑到了下一步教师法修订时的对接问题。
相信通过这次修订教师法,改革完善教师职级晋升体系后,教师职业发展通道会更加畅通,这对激发教师工作的动力是非常有效的。目前看确定教师职级体系并不困难,而如何晋升,这才是广大教师最为关心的。笔者乐观地认为,至少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是有望参考公务员职级的晋升办法晋升教师职级的。果真如此的话,这确实是教师职业发展方面的一个重大变革,将大大影响到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对于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的发挥的作用将是非常巨大的。
关注教育新闻热点、分享个人观点,拙木侃教育,感谢您的关注、阅读、评论和转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