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的物业服务费该不该减免?
停车费怎么收?
垃圾清运费谁来交?
这些业主们关心的焦点问题,
最近终于有了答案!
01
空置房物业费不再减免?
日前 ,江苏省发改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并正式实施。
其中,对物业公共服务费、停车收费和垃圾清运收费、车辆出入证收费等问题作出了相应修改。
按照此前办法规定,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或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在一定时期内,其物业费按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70%交纳。
而新修订的“办法”中删除了这一条,那以后是不是不打折,要收全款了?
02
空置房业主有机会享受更大优惠!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而且空置房业主们反而有机会享受更多折扣空间!
因为,今后将通过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的方式来确定空置房的物业收费标准。
记者走访南京多家小区,大部分业主表示,新修订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办法更加合理了。
03
装修垃圾清运费也有新变化
新“办法”中还对装修垃圾清运费进行了修改。
目前垃圾清运费执行政府指导定价3.5元/㎡,且只能委托物业公司进行清运。
本次修订后明确,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也可业主自行清运。
如果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业主应当承担清运费用,但是具体收费标准不再执行政府定价,改由双方协商确定。
针对小区车位、车库等如何收费,本次修订变化不大。
业主大会成立前,停车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停车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执行。
随着越来越多的商品和服务定价权放开,
政府直接干预价格的项目越来越少。
换句话说,
买卖双方在公开透明公平的交易中,
只要双方都能接受,
价格就能约定下来,
这已经成为大趋势。
(记者:季节 陈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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