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投诉!
合肥北一环地铁房糟心交房!
天价水电费+公寓变办公楼
房屋实际面积不符……
糟心事一大堆~
一起来看……
一、网友投诉!北一环地铁房糟心交房!业主:“刚刚交房,我就想退房”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房子是倾尽心血而购买的,因此,房子质量是大多数购房者颇为关心的事。
但是,近日有网友向安徽楼市爆料,在2018年12月30日交房后,自己尚未装修的住房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
该网友向我爆出小区交房以来出现的系列问题,并说“刚刚交房,我就想退房”!
图|该小区业主提供
同时,我在微博上也发现有业主投诉了小区的问题,详情一起来看……
项目地理位置也十分优越,主城核心圈,一环旁边,地铁3号线,周边大型商场较多。
为何项目刚刚交房,就引起业主的不满?具体消息一起来看……
二、天价水电费+公寓变办公楼+房屋实际面积不符……6大“控诉”求解决
一下内容皆为大众时代之光业主所提供,一起来看……
1
水电费问题
据业主说,大众时代之光6A#公寓楼,买的时候和业主说要是住的话电费0.83元;水费3.5元一吨;
实际交房后,大众时代之光的业主电费为1.3元;水费4.5元全部按照商业的收费标准,并且也没有商量。
2
物业费问题
业主和我说到:除了水电费问题以外,当初买房时开发商说物业费3.5元/㎡,并且开发商承诺第一年优惠。
但是业主们拿到物业手册显示物业是7.5/㎡,并且没有出示任何物业备案文件给业主。
3
公寓秒变办公楼
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告诉业主们这是公寓,和住宅性质一样。如今交房后,交房合同上显示是办公用途。
而业主也在第一时间联系到了房产局,房产局回复公寓不能作为住房使用。
同时,业主们也在第一时间向房管局咨询,得到房管局回复是:房子属于办公楼。并且项目在房管局备案的时候就是办公性质。
并且有业主给我截图,网站上也是以公寓的方式在做宣传。
业主一度怀疑,开发商存有虚假宣传、欺诈行为。
4
房屋面积严重“缩水”
房屋面积与实际测量不符合,业主表示,公摊面积也十分惊人。
业主举例说:当初买的公寓面积46.93㎡,是4.5米挑高公寓。合同上显示的是套内面积在29㎡,而在验房的时候,装修量出室内只有25.5㎡。
图|聊天记录业主提供
另外,还有业主告诉我,在验房时,验出套内面积只有19.5㎡,挑高只有4.3米。
很多业主都表示每个住宅都存在套内面积缩小的问题。
5
购买公寓多收3万元
据业主描述,当初购房时签的合同也有问题,买房时单价12000/㎡,该业主表示购买的是35㎡的公寓,合同上总价是42万。
实际交了45万,该业主表示多收了3万块钱。据业主表示,这3万元的收据收款事由并不统一,有的收款事由一栏写的是信息服务费、有的则是定金。
6
消防管道拆除另外收费
据业主反映,公寓里面的消防管道,在买房的时候说交房的时候会全部拆掉。
如今,物业却找业主每家交500块钱的拆除费用。
图|消防管道
业主表示:每家交的500不包括拆除的费用,开发商是说赔偿它的损失!消防水损失和人工费。
业主还和我说到,他们当初在买房时,样板间里也没有看到相关的消防管道。
业主们都是看着他是以公寓宣传,样板间能看到未来的实际用途,才买的。
但拿到房之后,电费,物业费,消防管道,油烟道也没有,仅仅有个排气道!
据业主透露,交房所遇到的问题,开发商至今尚未出面回复问题。
三、业主投诉大众时代之光“5大问题“,官方最新回复来了……
除了接到网友爆料、微博投诉信息,我在12345市长信箱也看到该小区业主投诉的系列问题,接着往下看……
“
业主投诉内容:
我是合肥市瑶海区大众时代之光楼盘的业主,我们2018年12月15日-17日通知我们拿房,拿房之后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1、猪圈阳台,阳台只有一个很小的窗户,1.6米的人望不到窗外,不知道这样的规划是如何得到的审批,买房前开发商也不允许看样板间,只给看了一个户型图模型,跟那个不符;
2、拿房第二天发现1#楼顶层有违建,把承重墙都砸了,开发商非要说是业主行为,我们现在要求不管是谁的行为,希望公开此业主信息,交由公安部门核实,该人是否为开发商或者物业人员,如此无法无纪律的行为难道不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并且给予我们恢复期限,以及后续1#楼业主补偿;
3、目前在住建部官方网站上并没有查到此项目的竣工备案表,要求开发商出示,也并没有出示,但是很多业主已经拿房了,开发商是否涉嫌违约交房,是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
4、88户捆绑装修业主多次投诉无门,相关部门相互推诿,此捆绑装修是在购买房屋前就签订的协议,并且光设计费就五万,这个费用从何而来,有没有物价部门备案?开发商捆绑装修的行为,有没有政府部门可以出面帮我们解决一下?
5、小区宣传绿化达到40?strong>,是否达标?
针对以上业主投诉的内容,瑶海区、市工商局住建局质监站核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答复内容
一、阳台高的问题:
1、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11版3.7.3条:低层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米,中高层、高层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米。封闭阳台的阳台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的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的阳台应采用实体栏板。
2、《合肥市规控通则》5.4.4条:18层以上高层住宅的阳台应全部封闭。
3、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合格书(编号:34010215004210101-TX-003以2#楼为例)中阳台栏板节点样图标注高度为1.16米,现场实测为1.16米-1.17米。
二、1#楼屋面违章建筑
接到投诉后,区住建局立即会同城管、属地所出所、嘉山路街道对违章搭建强行拆除,因技术和安全原因部分拆除,剩余部分责令业主自行拆除并恢复。目前业主已经在运送材料准备恢复。
三、竣工备案表:
竣工备案表、工程验收报告、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时代之光小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四、捆绑装修备案问题:
经区物价局了解,该设计费属于市场调节价,无需物价部门备案。
五、小区绿化面积是否达标问题:
小区绿化属于规划条件之一,由合肥市规划局负责验收。
四、买房收藏这六招,避免掉入虚假宣传陷阱!
买房不易,辛苦工作甚至几代人攒钱买下的房子却令人糟心。
大多购房者并非生来富豪,辛苦挣来的钱交给开发商换来的是问题百出的房子,这样的结果恐怕大多数人都难以心平气和的接受。
我很喜欢的一位自媒体人卢俊之前专门写了一篇分析某开发商生产模式的文章,里面有一句话,“×××正在恐怖的扩张”,在今年的百强房企排行榜上,×××赫然排在前三,相信许多人也是冲着有保障的大品牌进行购买。
然而在大规模的扩张背后,停一停看看自己的品质,恐怕才是获得人心的更好方式。
总的来说,为了避免陷入虚假宣传的陷阱,以下这几点注意事项,买房人可以参考。
1、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要理性审视广告内容。
2、收集与查证关于所购买房源的信息。
3、务必要去现场亲自核实。多关注楼盘的位置以及周边的配套设施是否与宣传册上描述的一致。
4、尽量与开发商达成书面约定。将比较重要或直接影响购房决策的宣传内容加入到合同正式文本或合同附件中,以便于在产生纠纷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5、一定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对于开发商派发的宣传册、广告彩页、样板房照片、小区规划图或其他宣传资料,购房者应妥善保存。
6、注意购房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购房者在签订的时候需谨慎。
结语
买房不易,希望开发商尽早和业主协商,早日解决问题,此外,我觉得美好家园的建设,需要开发商、物业、和业主都需要遵循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物业的管理条例,这样才会有有一个美好的家。
来源:安徽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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