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镇(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优质名校(名园)为龙头,以强带弱、以强带新,组建一体化、集约化名校(名园)教育集团。近日,中山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快速扩充优质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计划在2019年基本形成集团化办学的新机制;2020年集团化办学模式全市推广,以市名校(名园)为龙头,组建若干个跨层级、跨区域市级名校(名园)教育集团;2022年涌现出一批品质卓越、品牌卓著的名校(名园)教育集团,基本形成基础教育全域优质均衡发展的新格局。
【组建模式】
集团化办学是指,以一所龙头学校为中心,以数个学校为成员,以统筹优质资源为手段,以共同管理、共同发展为目标的学校发展共同体。其龙头学校应是办学规范、管理高效、质量上乘、社会美誉度高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学校。《实施意见》提出,根据中山实际情况,集团化办学组建模式暂定为托管型共同体和重组型共同体。
托管型共同体,适用于市镇(区)跨层级、跨区域合作办学。镇区将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交由市属名校(名园)托管,以市属名校(名园)为龙头组建教育集团。龙头学校为集团总校,托管学校为分校或校区。集团内部采取一体化管理,由总校派员到分校担任校长,全面负责分校(校区)的日常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由龙头学校派出骨干教师到分校(校区)任职。
重组型共同体,适用于镇区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资源重组,以镇(区)属名校(名园)为龙头组建教育集团。龙头学校为集团总校,其他学校为分校或校区。集团内部实行“一套班子、多个校区、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捆绑考核”的运行模式,形成完全意义上的一体化集约发展。
【组建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以“先试点再推广”为基本工作方式,集团化办学先从一镇(区)一校试点开始,逐步推广到全市;先以初中办学为试点,逐步向幼儿园、小学、高中延伸;先由一校组建教育集团开始,逐步扩展到市镇(区)所有名校(名园);先由名校与新建学校(新园)组团开始,逐步纳入其他学校(幼儿园)。创造条件与市外优质名校合作。
在具体的改革措施方面,支持市属普高名校根据自身办学优势和特色,跨区域、跨层级托管镇区公办中小学,组建名校教育集团;支持市属优质小学、幼儿园跨区域托管镇区新建公办小学和幼儿园,并组建教育集团;创新镇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模式,鼓励镇区依托域内名校名园实行集团化办学,实现一体化发展。
由市属普高和镇区初中组建的教育集团,普高招生时将托管学校统一纳入“指标生”招生计划,并适度提高“指标生”比例。
【南方+记者】郭冬冬
【通讯员】邹远程
【作者】 郭冬冬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南方号~中山市~香山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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