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好的门面房被房东收回,8万装修费只愿赔8千,租户:欺人太甚
门面房是临街底层房间的通称,一般指房屋底层靠近街市的商铺。因为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以及潜在的商业价值,门面房本身便具有极高的投资潜力。或是买回来自己经营,或是转租给他人收取房租,门面房都能带来一笔可观的收益。而很多房东都会把门面房当成一项投资,平日里转租给别人收房租,一旦升值便会转手卖掉。买卖门面房是房东的自由,可如果事先已经将房子租了出去,那倒霉的可就是门面房的租户了。
杭州的施先生就是一位倒霉的门面房租户。因为想着要趁年轻努力打拼一番,加之手底下有一点积蓄,施先生打算租一间门面自己做餐饮。经过一番考察,施先生选中了一处路段较好的门面,与房东谈好租金后就开始进行装修。按合同约定,施先生以每年95000元的租金租取门面,租约5年,不到期限不得提前终止合同。交了租金又花了8万元对门面进行装修,施先生正准备大干一番呢,房东却突然告知要收回商铺。
消息如晴天霹雳般砸来,施先生无法接受。因为此前在谈合同的时候,为了防止房东随意解约给自己造成损失,施先生特意加了一条约定“如果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未到期的租金和押金,并赔偿乙方店内装修费用”。施先生觉得有这条约定的威慑,房东应该不会随意解除合同,也就放心大胆的开始装修并准备营业。可没想到即使有合同的约束,还是发生了房东毁约的情况。
而更让施先生无法接受的是,他装修店面花费的8万元装修费,房东只肯赔偿8千元。根据租约的规定,如果房东擅自解除合同,不仅要退还租户的租金和押金,还连带着要赔偿租户的店面装修费用。如今租约期限未到房东就要解约,还只肯赔偿8千元的装修费,施先生当然有理由不接受。
根据房东郑先生的说法,是因为急需用钱要卖房子套现,才会提前和租户解约。郑先生觉得自己当初买这套门面花了230万,如今220万出售套现,已经亏了10万块;如果再赔给租户8万元的装修费,那损失就更大了。郑先生只愿意看在租户不容易的份上,赔8千元意思一下,再多就绝不可能。
对于房东的说法,施先生无法认同。自己才经营了三个月就要收回店面,8万元的装修费只肯赔8千元,里里外外的损失太大了,房东的做法根本就是欺人太甚。即使协商后,房东愿意提高赔偿金额到2万,施先生还是有点无法接受。施先生表示会再与房东进行沟通,如果还是无法达成一致,不排除走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利益。
其实纵观整起事件,不难发现过错皆在房东一方。违反合同提前解约,违反约定少赔装修费,意图将卖房套现的损失转嫁到租户头上,种种行为无理而又无耻。施先生完全可以不用顾忌房东的想法,谈不拢直接诉诸法律,正义永远是站在有理的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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