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无力买房的年轻人都会选择先租房安顿下来,然而,一些别有用心的“二房东”瞒着房东,私自再把房子转手租出,玩起“空手套白狼”的把戏,钱到手便趁机开溜,让求租心切的其他租户蒙受了经济损失。
在普陀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许某干的就是这样的勾当。近日,许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许某现年42岁,老家在辽宁省沈阳市,初中文化程度,在上海无业,近日许某通过手机在网上搜索到一套房子要出租,并很快通过中介联系到房东王婕。双方见面后,商定签订一年租赁合同,10天后交房,许某必须在交房当日一次性付清一年房租。第二天,双方正式签合同,许某先付了3000元定金便先行入住,以此方式骗取房东的信任。此时,房东王婕并未察觉异样,不过,许某的心思却蠢蠢欲动起来。
就在许某入住的当天,他就开始四处找人“转租”,他先用手机拍了几张房子内部的照片,发到了网上,声称要出租这套房子。3月1日,租客陈丹看到出租信息和许某取得了联系,实地看完房后选择了其中一个房间。许某表示,自己是二房东,已经与房东签了2年租房合同。陈丹租房心切,对房间也满意,不加多想就和许某签了月租金3000元的一年租赁合同,付三押一共人民币12000元(支付宝3000元、现金9000元)轻松进了许某的腰包。
一次得手,许某继续寻找下一个“猎物”。3月4日,又一名租户到许某这边看房,并当场决定租其中一间。这次,许某直接冒充房东,与他签订了三个月的租赁合同,并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骗取人民币8100元。
眼看交房的日子就在眼前,许某心里有点发虚:两头骗人,房东和两名被害人一旦发现,自己肯定没有好果子吃。怎么办?溜!
另一边,到了交房的日子,房东王婕带着中介找许某收房租,却看到一名陌生的女子在房内,门锁还被换掉了。一番了解后,王婕和陈丹都意识到遇到了骗子,陈丹打电话联系许某已经无人接听,她迅速选择了报警。经调查,许某骗取了两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0100元。
最终犯罪嫌疑人许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表示:“这起案件有一定普遍性,很有警示意义,尤其是对那些求租心切的年轻人。”普陀区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提醒广大求租人,尽量选择正规中介公司提供租赁房源,把好房屋产权第一关;遇到转租,要第一时间联系房产所有人,弄清转租人与房主之间是否存在经济纠纷或债务关系,切莫听信转租者一面之词。对于房主而言,在签订租房协议时,如房客未付清全部租费,应在协议显眼处注明所欠费用,并由房客签字认可,既可避免日后纠纷,也可使二次承租者获悉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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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房东在网上发布信息,租客打电话过去,假房东一般会自称生意人,并且在外地出差,但是可以把一些相关证件的照片发给租客,如果租客诚心想租,自己才能回本地,但是需要租客打一部分租金或者保证金到自己账户,合同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将快递给租客。租客快打钱时,会有一个假快递员致电租客称自己马上到小区门口,一旦租客打钱成功,这些人将“消失”。这是一种骗钱套路,留意新闻的人并不陌生。
此外,还要警惕租客或中介把房子以月付的形式从房东那里短租下来,然后假冒房东把房子转租出去,要求承租人押一付三、半年付或者一年付骗取钱财。
这些人不是业主,名下根本无房,完全是空手套白狼,凭借几张照片和几个电话,少则三五千多则上万就骗到手了。所以付款前一定一定一定要先看到房子,并跟周围邻居打听房屋房东情况,确认房东的房产证原件、身份证都没有问题,如果是房东委托中介或他人出租房屋,则还要查看其出租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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