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往往与机遇并存。形势愈复杂,竞争愈激烈,发展的机会往往愈大。
据统计,今年政府出台房地产相关政策和措施达200多项,一系列政策使楼市进入相对稳定的发展阶段。除了以往的“四限”(限购、限价、限贷、限售)政策以外,在棚改货币化安置、房产税、空置税、人才政策等多个层面出现一系列新探索新进展。
南京楼市的2018年
宁聚计划是主旋律
1月1日 简化公积金提取流程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8年1月1日起推出一系列简化提取手续的便民措施。1、网上提取公积金。南京人买房可以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提取公积金,不用再到处跑;2、公积金同行提取通兑。可以在公积金缴存银行主城区内任一提取办理网点申请提取;3、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
公积金简化新政策目的在于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手续,提高贷款效率,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服务。
1月4日 推出“宁聚计划”
1月4号,南京对2018年市委1号文件《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进行解读(政策原文),其中一条就是:“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每年吸纳20万以上大学生在宁就业创业,实行一条龙服务,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调整优化落户政策,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凭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技术、技能型人才,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1月10日 开发商不得阻挠使用公积金贷款
1月10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通告》。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单位不得阻挠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取得销售许可证后,开发商应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以方便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月16日 出台人才购房细则
1月16日,南京市公布《南京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办法(试行)》,明确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须本人购买,且仅限购买一套,所购房源5年内不得转让。
1月25日 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试点获批
1月25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官方文件,关于南京等11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对11个城市报送的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了6大意见,表示原则同意实施方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建立租金监测监管机制,租赁项目要合理确定租金,建立公开透明的租金变动约束机制,支持长期租赁。
2月27日 加强房源发布管理
2月27日,南京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源发布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通知》,通知规定:今后中介无论是发布出售或是出租房源,都须经南京市网上房地产监管平台核验。同时和买房一样,租房合同也要网签备案!
3月6日 推出人才面试补贴
3月6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外地高校毕业生来宁面试补贴和大学生开业补贴申请的通知》。其中“外地高校应届毕业生来南京面试可领一次性1000元补贴”和“大学生2018年1月起在南京首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可领一次性2000元的开业补贴”两条补贴政策引发讨论。
南京作为国内首个对应届大学生开出面试补贴的城市。
4月1日 公积金贷款新政
4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调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4月1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由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购买第二套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中全市平均水平住房建筑面积的认定标准。
6月28日 七部委联合整治房产市场乱象
6月28日,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南京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
8月2日 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出租管理办法
8月2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根据办法,今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对外出租,应履行单位集体决策程序,制订出租方案,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
8月13日 暂停企业购房
8月13日,宜居南京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通知》称,近期,在南京市部分楼盘上市销售过程中,出现了企业参与购房增多的情况,引起社会关注,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高度重视,对该情况进行了监测分析研究。
9月12日 公积金新政:影响使用公积金将被罚
9月12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按揭协议管理办法》,明确房地产开发单位销售商品房,应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书》,以保证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签按揭协议影响市民贷款的,开发商最高或被罚3万。
12月11日 浦口区人才新政:最高奖励20万
12月11日,浦口区发布了最新出台的《浦口区人才安居实施细则》,对人才安居政策进行了细化和完善。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其中明确,对新落户并在浦口区工作且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 D、E、F 类人才,可分别获得 20 万元、10 万元、6 万元的购房补贴,这是浦口区独有的政策。
结 语
这一系列的调控政策,无论从供给端还是需求端都在持续加码。到2018年底,房价的逐渐平稳,调控无疑是最大功臣。在楼市调控持续的大背景下,即使已有部分城市变相放松调控,但可预见的是,以南京为代表的一二线城市的调控将继续。
从调控收紧,到人才战略的实施,无不是2018年长效机制的逐步落实。正是这些政策的不断出台,才使得南京楼市逐渐降温,不断健康平稳发展。而与此同时,公积金、购房证明等一批惠民利民的政策的实施,也进一步方便了广大买房人。而人才战略的实施也使得我们热爱的城市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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