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1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24日上午在公司七楼小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8 年12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跃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拟共同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拟共同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运输”)拟共同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确保武夷运输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的持续运营能力,有效保障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利益,同意公司在武夷运输日常运营资金周转困难时,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对武夷运输的运营予以流动性支持,支付其日常运营必要的成本及费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12月)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12月)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信银行龙岩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龙岩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其中切分不超过壹亿贰仟万元的授信额度给予公司多种经营发展分公司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该笔授信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黄华祥同志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的议案》,同意聘任黄华祥同志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2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拟
共同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洲股份”)为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福建武夷交通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夷运输”或“控股子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享有的基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所产生的特定客运收费收益权及其从权利作为基础资产/底层资产,通过证券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项计划概述
本专项计划总募集资金拟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专项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不超过6年(金额及期限皆为暂定)。本次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政策变化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基础资产:系指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一龙洲股份和原始权益人二武夷运输由于提供客运服务自专项计划基准日起未来6年内享有的特定期间内实现的客运收费收入所对应的收益权及其从权利。
2、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9亿元,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具体发行规模情况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3、产品存续期限: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限不超过6年(含6年),并可设定资产支持证券的回售和赎回、票面利率调整等交易要素,具体资产支持证券期限情况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4、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
6、发行对象: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7、增信措施:
(1)超额覆盖:底层现金流对于优先级证券应付本息超额覆盖。
(2)优先/次级分层: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龙洲股份和/或武夷运输认购,具体认购金额以实际发行时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准。
(3)龙洲股份对于专项计划的增信:首先,龙洲股份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在专项计划每个兑付日,龙洲股份对于优先级投资者的本息兑付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其次,龙洲股份出具《回售和赎回承诺函》,在专项计划投资者选择回售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时,龙洲股份按时足额支付回售证券价款。
(4)第三方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担保协议》约定为龙洲股份于《标准条款》、《差额支付承诺函》和《回售和赎回承诺函》项下所承担的相关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上市场所: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成功发行后,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转让。
9、决议的有效期: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并在本次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专项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专项计划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对上述方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全权决定并负责办理与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制定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回售及赎回条款、交易流通场所及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涉及的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相关必要的手续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4、聘请为本次专项计划提供服务的计划管理人及其他中介机构;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相关的其他事宜;
7、上述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拓宽融资渠道。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
2、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为公司提供较长期的资金,增加公司长期融资的比例,优化债务结构。
3、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利率、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同时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能否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4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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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3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对公司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了预测分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9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为便于各控股子公司获得银行融资或合作方授信,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7,000.00万元(具体见表1)的范围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办理具体手续;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担保总额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实施时,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或合作方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审批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7,000.00万元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其中十六家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见表2),故本次《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表1:预计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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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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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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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被担保人基本情况2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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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目前,龙岩龙兴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尚未开展经营。
二、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各控股子公司正处于经营快速发展的时期, 资金需求量较大,由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合作方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确保各控股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周转需求,有助于抓住经营过程中的良好商业机会,提高各控股子公司的经济效益。
(二)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在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照公平、对等原则,依据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
(一)公司根据2019年度经营计划,对2019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合理预计,是出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并且主要是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目前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为降低风险,公司将要求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具有可执行性的相应担保或反担保。
(二)经审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尚在履行的已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206,365.78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01%(占公司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4.4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53,566.78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35,0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7,799.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57%(占公司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42%),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5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保证股东大会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8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9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8日15:00至2019年1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9年1月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拟共同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其中,第1项、第2项、第3项和第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且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邮编:364000)
电 话:0597-3100699
传 真:0597-3100660
电子邮箱:lzyszqb@163.com
联 系 人:刘材文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2。
2、投票简称:“龙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9年1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注:该表决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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