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公交车驾驶员张师傅来电反映称,目前在他们承包的宝应至柳堡公交班线上,有10多台出租车大肆拉客经营,导致他们公交车客流下降,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降低票价,他们多次向主管部门投诉,至今无人问津,让他们苦不堪言。
宝应至柳堡有10多台出租车揽客
“我们是2017年底承包了宝应至柳堡镇公交班线。”昨天,在柳堡镇公交站台,驾驶员张师傅说,我们现有股份制驾驶员13名,投入公交车13台,由于过去一直有“黑车”运营,该班线曾经被停运一段时间,为了方便沿途群众,去年底,我们积极配合和响应宝应益民公交公司领导的工作,组成了该班线车队。
张师傅说,我们接手运营以后,发现该班线有10多台出租车大肆带客,我们在规定地点搭载乘客,但客源却被这些出租车半路截了去,他们这种做法严重破坏了正常班线秩序,让我们班线客流量大幅度减少。“现在我们每天仅运营六七台车,有一半车空置在家里。”张师傅说。
对于出租车不跑出租,专到客运班线上运营带来的打击,张师傅等10多名车主分别向宝应汽车运输总公司领导、县交运局运政稽查大队多次反映、投诉,但至今无人问津。
“出租车只能承担城市运营服务,却变相从事班线客运服务,并且有拼客、不打表的行为。”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今年40多岁的承包驾驶员王师傅提供了几段视频,画面显示,在白田中路、柳堡镇等公交站台附近,三五辆出租车停靠在路边,面对乘客,大喊“宝应柳堡”招揽客人。
“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把票价降了下来。”张师傅说,宝应至柳堡43公里,按县物价局核定票价是9元,现在我们降到5元。虽然优惠了沿途群众,但我们明显在亏损经营。张师傅算了一笔帐,他说:每台公交车每天油料费、上交款、车辆折旧费、保险费、修理费等需要大约550元,我们每天跑4趟,营业收入三、四百元,人员工资不算,我们每天还亏上百元。
出租车不打表,公开拉客
为了印证宝应至柳堡公交驾驶员的说法,昨天中午,进行了实地探访。
在宝应安宜高中公交站台,记者刚等了几分钟时间,一辆大田出租车停了下来,驾驶员按下窗玻璃开关,探出头来问:“柳堡去不?”记者问:多少钱?答,十元。记者上车后发现车上还有两名乘客。车驶过宝射河大桥后,驾驶员见有乘客站在路边,立即靠上前去,又带上一名乘客。
在与出租车驾驶员交谈中,记者得知驾驶员姓王,说起不跑城市运营服务,专跑班线营运的事,王师傅也不避讳,他说:现在私家车较多,这些私家“黑车”停在各小区、车站以及人员密集的路口候客,无疑也砸了我们“正规军”,没办法,我们现在只好从城市转移到农村。
王师傅告诉记者,他们一天大约能跑四五趟,每天除去上缴,仅能落个工资。他还说,我们有10多台车在这条线上营运,建立了“合乘微信群。”王师傅还掏出手机,建议记者扫一扫二维码,称今后去农村或城里,可以在微信群呼叫一下,很方便。
约40分钟后,车子到达柳堡镇,临下车前看了一眼计价器,价格仍显示零元,显然,出租车根本没有打表,该计价器已形同虚设。
部门将对出租车规范管理
宝应部分出租车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有无损害到宝应至柳堡班线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昨天,分别采访了有关部门。
益民公交公司杨洪兵队长在接受采访时说,柳堡班线的“怪现象”由来已久,今年上半年,“黑车”泛滥,通过稽查部门的执法力度,黑车营运有所收敛,没想到几个月后,出租车又插入该班线营运,无疑对柳堡线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车站没有执法权,我们仅能向主管部门反映,希望得到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宝应交运局运政稽查大队负责人说,按照规定,出租车到客运班线上营运,确实有违规嫌疑,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按规定使用计价器,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一旦在非指定区域揽客,就可能会侵害班线车队的合法权益,客运班线司机可向交运局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保留证据可向出租车驾驶员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作者:梁飞|我爱微宝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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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条例>>对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车辆提出具体要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或者驾驶员有以下几情形,将处以相应罚款。
(1),从事起点、讫点均不在本籍所在地的营运,或者从事、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无营运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擅自转让经营资格证、营运证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4),未取得有效从业资格证或服务监督卡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或将出租汽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从事经营活动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5),未随车携带营运证、从业资格证,或者未按照规范放置服务监督卡从事经营活动的,处200元罚款。
(6),未按照规定对营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检测检验的,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变更法定代表人、更新车辆等未备案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7),未按规定使用经检定合格的里程计价器,或营运途中甩客、无故绕行的;无正当理由拒载,或未经乘客同意招徕其他乘客同乘,或交接班前不在车辆明显位置明示交接班时段和去向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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