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见习记者李飞 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方面,草案针对专利维权举证难的现状,拟规定“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并提出: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可责令侵权人提供相关账簿、资料
完善举证责任,是此次修订的一个亮点,此举将有助于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修正案草案提出,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
同时,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执行侵权判决承担连带责任
在制止侵权行为方面,草案还就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侵权所承担的连带责任作出新增规定。
具体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据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侵权的决定,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侵权产品链接等必要措施。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侵权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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