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裁定查封名下的汽车等财产后,仍拒不向法院交付被查封的车辆,女子孔某昨天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审,并被认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获刑6个月。
被法院裁定查封名下的汽车等财产后,仍拒不向法院交付被查封的车辆 王金辉 图
被告人孔某原是北京一家文化艺术中心的投资人。海淀法院于2012年3月6日作出民事调解书,认定该文化艺术中心于同年按期偿还赵先生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28万元,并约定了15万元违约金。但该中心一直未按调解书还款。后孔某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前年5月12日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孔某名下的一辆北京车牌汽车;前年9月23日法院再次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孔某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等内容。然而,孔某经执行人员敦促其执行裁定,仍拒不向法院交付被查封的机动车。
据了解,在此案审理期间,孔某在其家属的帮助下,已将涉案车辆上交到法院,家属还为孔某偿还了欠款100万元。
孔某当庭认罪。法院经过审理,判处孔某6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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