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冠群
通讯员 闫晓 报道
晨报淄博12月20日讯 今天,记者从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获悉,按照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12月18日,淄博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某等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一案,院党组书记、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陈树礼担任审判长,淄博高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马连生出庭支持公诉。而这也是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涉恶案件。
据了解,该案是淄博高新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起涉黑涉恶案件,社会影响较大。为确保庭审集中持续审理,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该案在庭审前召开了庭前会议,调查了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明确了争议焦点和庭审的重点。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等人已经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了非法拘禁和敲诈勒索行为,系具有恶势力性质的犯罪,依法应当严惩。
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庭审历时共三个半小时,全程有条不紊地进行并顺利结束。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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