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之前山东菏泽传出“取消限购”的消息之后,1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
此次松绑的是商服类房地产项目,根据2017年广州的330政策:商服类物业的销售对象只能是法人单位,法人单位购买的商服类物业不得作为居住使用,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就是商服类地产原则上只允许在法人单位之间流转)
同时对于在330政策出台以前就已经购买的商服类物业,则既可以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可以转让给个人。个人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也就是在330政策出台,无论是之前还是之后开发的所有商服类地产项目,开发商均不允许直接销售给个人。
而这次的政策调整的则是2017年3月30日之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现在允许直接销售给个人。
此次的松绑,应该是商服类地产在面向法人单位的销售方面存在积压,因此希望通过定向松绑,增加个人买家来帮助消化。
此次松绑原则上不会对现有的房地产市场带来过多直接影响,但是否会产生连锁效应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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