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长丰县双墩镇罗集乡良庄村正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村中遗留有一座日军炮楼,是日军侵华的罪证,也是一处重要的历史遗迹。12月16日,良庄村瓦屋队村民曾拨打本报热线,表达了对拆迁队可能拆掉这座日军炮楼的担忧。当时,良庄村村委书记李广菊明确表示,在拆迁规划上已对炮楼进行了保留。而且炮楼不但不会拆还会保护起来(本报12月17日05版报道)。12月17日,记者走访良庄村发现,这座炮楼已经被拆掉了。这次,该村村委书记李广菊表示:“拆掉炮楼的是驾驶挖掘机施工人员的个人行为。”
[现场] 说好不拆转眼就被毁坏
17日14时许,记者赶到长丰县双墩镇罗集乡良庄村瓦屋队时,不少村民围在大队西头一处十多个平方米的断壁残桓前。村民们介绍,16日下午,这座有70多年历史的侵华日军炮楼就被拆除了。
村民孙成(化名)说,早在12月15日拆迁队进驻村子施工时,这座炮楼能否继续留存就引发了村民的担忧。不少村民称,拆迁队驻村后,有村民向村委会表达了妥善保存炮楼的必要性,“作为日军侵华的见证,遗留在村中的日军炮楼本是一件重要的历史遗迹,我们应将它保护好,而不能将其随便拆除。”16日上午,该村村委书记李广菊也曾明确表示,“炮楼不会拆,要加以保护。”
此外记者调查得知,除了良庄村,周边农村都没有这样的炮楼。不少村民感叹,“这么珍贵的抗日历史遗迹,怎么能拆掉呢?应该留下来保护好,让这个炮楼来教育下一代。”
[说法] 拆毁遗迹系个人行为
一天前还称在拆迁规划上对炮楼进行保留,为何短短时间内,炮楼说拆就拆了?17日下午,良庄村李广菊书记介绍,作为抗日战争遗迹,村委的确给驻村拆迁队打过招呼,要求这座日军炮楼不能拆,还要砌个围挡保护起来。但拆迁队通知到具体施工人员个人时,可能传达没有落实到位,还是被个别工人在施工时碰倒了。”
对此,驻村拆迁的负责人曹先生称,“拆迁队里一名施工人员的确开挖掘机把炮楼给拆毁了,是个人行为。拆迁队接到村委会的要求后,我们就传话给具体的施工人员了,可能是具体人员没有落实到位。”曹先生称,承接该村新农村建设的拆迁队是通过乡镇统一招标的,驻村已经多日。但施工至炮楼附近时,并没看到相关部门在楼体周边竖立警示牌。“目前,楼体拆毁的情况比较严重,我们也接到了村委会的通知,接下来一段时间,我们会指派专人对这栋炮楼进行原地复建。”
曹先生的这个说法也得到了李广菊的证实。目前,长丰县文物所相关工作人员已就此事介入调查。该所相关负责人称,原地复建要由指定的单位实施,并不是由任意单位执行。
■新闻辣评
儿戏也不能这么“玩”
上午刚说不拆,结果下午就拆掉了,这种逆转,令人惊诧。
如果不拆的说法确实是有关方面研究决定的,那么所谓因拆迁队某某个人行为而致炮楼遭拆,则暴露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现实:拆迁队是多么得“无拘无束”啊。有拆迁方案吗?有负责人吗?有监管人吗?看来有点悬。那么,面对的如果是老百姓的房产呢?
如果不拆的说法仅是某人的个人“决定”或“安慰”“拖延”之词,那么看来这种作风也并非仅此一次“发扬”。“明年给你解决”“下次一定办”这些颇受老百姓厌恶的“官腔”,看来还是部分党员干部的生存哲学。但无论哪种“如果”,这样的“儿戏”都实在太过荒唐。
荒唐姑且就荒唐吧。“我们会指派专人对这栋炮楼进行原地复建”。原地复建的“历史罪证”还算是“罪证”吗?这令人啼笑皆非的“复建”是何等的荒腔走板!
不过,毕竟,“儿戏”已经成了“儿戏”了,有关领导也就不能再沉默了,要不就真成了2018年天大的“笑话”了。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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