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辽宁省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隆重举行成立大会。该中心是经辽宁省民政厅审核批准,由辽宁银保监局主管,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指导,辽宁省银行业协会发起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也是东北地区首家银行业纠纷调解机构。调解中心将秉承“依法、公正、专业、维权”的宗旨,立足沈阳,辐射全省(除大连),组建了一支以银行业务为主,法律、保险、学者、媒体等行业为辅的73人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其主要业务范围涵盖银行业纠纷调解、银行业金融知识普及、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银行业内部培训以及银行业纠纷调解交流等工作。可为当事双方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优质的服务。
辽宁银保监局崔丕杰副局长和调解中心理事长王旭一起为中心揭牌;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辽宁银保监局共同签发了《关于发挥行业调解优势 推进银行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辽宁省司法厅与辽宁银保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共同签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银行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沈阳市司法局为调解中心颁发了沈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牌匾。
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吴廷飞副院长表示全省的基层法院将大力支持与调解中心开展诉调对接,进而增强调解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并对调解中心的成立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和殷切的希望,希望调解中心要充分发挥行业调解优势,深入基层探索搭建银行业纠纷的线上线下对接平台,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力量。
崔丕杰副局长强调,调解中心要充分利用好平台优势,在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在各银行机构的支持下,牢记行业使命和社会责任,全力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实现“缓政府之压、处行业之难、解百姓之忧、构和谐社会”的宗旨,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行业、服务监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也要积极参与到调解中心的建设中来,总结纠纷处理的难点及瓶颈,以调解中心成立为契机,充分解决当前在投诉处理中的赔偿难、列支难、易反水等问题。在具备调解能力仅两天时间内,调解中心就成功调解了两起信用卡类纠纷案件,涉案总金额七万余元。通过这两件纠纷调解协议的签署,反映出广大消费者对调解工作的迫切需求,也体现出调解中心高效快捷的调纠能力。
调解中心的成立对培育公平竞争和诚信的银行业市场环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辽宁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未来,调解中心将树立行业纠纷调解处理的专业性、公正性、权威性,不断助力优化辽宁省金融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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