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19日讯 “感谢,真心感谢福安市检察院为我们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在福安市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发放仪式上,两名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接过救助款时激动地说道,话语虽朴实,但其中饱含的谢意却让在场的人为之所动。
近日,福安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林某某被烧伤案以及两起未成年被害人遭受性侵害的案件中,根据案件情况主动将家庭困难的被害人纳入国家司法救助范围,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上述三起案件的三名被害人成功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共13万元,并举行集中发放仪式,将救助金及时发放到被害人手中。
两名未成年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在接过司法救助金后,还向该院赠送写有“扶贫济困送温暖,真情帮扶献爱心”“呵护未成年,关心下一代”的锦旗,以表感激之情。
(陈铃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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