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随着我省最后一份入户调查数据经过审核提交至生态环境部电子政务专网,我省入户调查数据入专网率达到了100%。我省依据国家普查数据入专网时序要求,完成了近18万污染源数据的录入、审核与提交工作。
据《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此次普查对象为我省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我省将火电、钢铁、水泥、焦化、玻璃、制药、印染、制革、化肥、石化行业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增列为普查重点。
此次普查的目标是全面掌握河北省各类污染源基本信息,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分布,建立健全污染源基本信息数据,为环境管理和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自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进入全面普查阶段以来,全省两万多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投入紧张工作。入户准备阶段,我省通过多级培训夯实了业务基础,通过先行先试创新了工作方法。
数据采集阶段,为保证污染源普查入户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我省各级普查机构管控第三方,密切配合,倒排工期,加班加点开展数据采集,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工作督导,将质量控制贯穿于数据采集过程中,通过以督代训,培养了一大批入户调查实操骨干,并保障了采集数据的准确性。
数据审核阶段,河北省普查办组织研发了污染源环境管理数据平台,为实时进度掌控、高效数据审核提供了基础保障,通过系统审核、人工审核及汇总审核等多种审核方式强化质量控制。同时,河北省通过开展省级质控抽查工作,以国家审核规则为基础,针对不同行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规范审核规则、纠偏匡正,保障三级审核的规范性,全面提高提交至专网的数据质量。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普查计划,进一步强化质量审核,开展质量核查工作,夯实全省普查数据质量,确保入户调查数据的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合理性。
(燕赵都市报记者刘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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