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安排,2017年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正式登场!那么,原来的“房产证”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有哪些不同呢?几个问题帮助你更好理解~
问题一:原来的证需要换吗?
答案是——无需更换!
虽然,目前已经停发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买房子拿到的也是不动产权证书,但这并不代表,已经颁发的房产证就要作废哦~
按照相关规定,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新的产权人会拿到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没有发生变更、转让,那么,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也与新出的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
问题二: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是你的?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其实不重要,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房产登记。房屋权属只有依法实行登记,产权人才能获得产权。
房产所有权确实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但,这样的说法并不准确!
因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登记机构依法登记后才产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如房产证)记载的信息,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之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意思是说,若房产证上的名字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不一致,应以后者为准。但一般情况下,两者的信息都是一致的,所以大家不用过分担心~
问题三:房产证上没名字无所谓,不动产登记时加上就行?
自从不动产登记开始实行后,网络上就出现了这么一些说法:
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房产登记,一些缺乏安全感的女性不用考虑在男方房产证上加名字了,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时加上。
这个说法很显然不准确!理论上讲,若房屋是第一次进行不动产登记,那么,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是谁,不动产登记时就写谁的名字。
但,如果我们想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加上其他人的名字,又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如果房产处于按揭或抵押状态,我们无法增加名字;如果贷款已还清,或抵押状态已解除,则需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核,才可以增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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