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南阳讯 违反规定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工商部门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食药监部门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针对近段市民反映居民住宅楼内随意开办家庭式餐厅扰民现象,我市决定对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进行专项治理。
居民住宅楼不得新开办餐饮服务项目
禁止在住宅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禁止在未经审批、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应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餐饮服务项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没有安装油烟排放设施,将依法查处
规划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单位加设外置管道的审批,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外置管道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查处。对未规划设计专用烟道、与居住区相对距离达不到标准的新建商住综合楼、商业建筑不予办理规划审批。
环保部门对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的依法进行查处;负责提供有关油烟净化设施环保产品认证目录。消防部门对餐饮服务业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督促进行整改。对具备营业执照、环评手续、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没有依规安装油烟排放设施,告知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对拒不整改的餐饮服务单位责令关闭或取缔
治理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区域内餐饮业服务单位,包括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店)、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食堂、大型商业设施等城市综合体内的中央厨房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
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如需加设外置管道,必须征得规划部门、烟管附着墙体的建筑物业主和烟管周围20米范围内所有建筑物业主同意,油烟污染防治设施须经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如违反规定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由发证照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关闭并处罚。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防治设施必须进行环保验收,出具油烟排放达标证明,未建设、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无油烟排放达标证明的,不得投入运营。
逐步实现与居民住宅楼分离,拒不整改的,工商、环保、食药监、城管等部门联合予以查处。对排放不达标或者不及时清理油烟净化装置的要限期整改,对超标排放整改不力的要停业整改,对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和超标排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达不到排放标准又不积极实施整改的餐饮服务单位,除依法予以处罚外,要采取限制经营、停业整顿等措施,情节较严重的,责令关闭或取缔。凡没有加装达标的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单位、职工食堂一律停业整改。
严禁店外经营露天烧烤,全面取缔非法占用道路、公共场所的露天烧烤摊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商务中心区指挥部指定的正规夜市,商户要全面使用气、电等无烟烧烤炉具,要加装并正常使用室外油烟净化装置。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和烧烤油烟不经净化处理直接排放。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记者 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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