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保定蠡县法院对一起拖欠工程款的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这起案件的执行申请人叫做曹建宏,他曾经是承揽了保定蠡县大百尺镇某村新民居工程,可是130多万工程款却是迟迟没有拿到。
原来2014年9月原告曹建宏承揽某村新民居工程,中途因故停工,剩余工程由他人承建。这给曹建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最后他将被告起诉到法院,经过蠡县人民法院,保定中院两级审理,作出了终审判决。被告即付原告工程款131万元。
但是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最后,曹建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人说:“申请人是曹建宏,他是张家口。被告陈继宗,他是我们保定本地人,在咱们市里中就查获了三辆车,一个是大众,一个是奥迪,还有个长城,长城车就在那鱼塘边上,这辆车大概价格也是20多万。”经过前期摸排,这些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陈继宗车的踪迹,于是立刻派人堵截。最后把他拦了下来。经过了解,这辆长城车的主人就是陈继宗。但是驾驶人却是陈继宗的朋友,就在盘问过程中,陈继宗出现了,最后执行人员将其控制住。
因为陈继宗拒不配合执行,随后法官将其带到法院,并进行司法拘留,还扣押了这辆长城轿车。最后执行方宣称:“只要能采取的措施,咱们都会穷尽到位,不管申请的人是本地的人还是外地人,没有地方保护主义,在咱们这儿只有申诉的当事人,没有本地和外地之说。”我们也相信这起案件最后也会得到相对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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