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子价格越来越高,人们对于公摊面积、空置税或者物业费等方面越来越关注了。虽说我国现在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对来说是比较发达了,但是在这过程中也是衍生了很多问题,其中物业费问题经常也是物业和业主争吵的一个方面,物业费这么贵,然而物业又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也是越来越大了,其中也是包括空置房也要交物业费这个问题,在很多人看来空置房是不要交物业费的,根据物业费收费新规当中,空置房超过六个月以上没有住人的话,是可以适当减收物业费的,建议收藏!
现在在不少地方物业费收费规定中都是有了这样一个规定,比如说在山东,在物业费收费新规当中,空置房超过六个月以上没有住人的话,是可以减收物业费的,一般是收取的物业费是不能超过正常住房的物业费标准,是不能超过标准的60%,这样的话,物业费也是减收了很多,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件好事,建议收藏,不过这个减收物业费这个还是要看当地的规定,每个地方是不一样的。
对于空置房要不是减少收取物业费这个问题,每个人的看法是不一样,有人说这个空置房应该是需要减少收取物业费,不收最好,毕竟也是没有住人,还有人是不支持的,说这样是会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目前只是在山东地区推广实行,在这个投票当中,你认为要不要在更多地区实行这个政策?
你对于这种物业费收取新规是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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