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槐荫区教育局党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的通知要求,近期,古城实验学校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开展学习《条例》活动,学习活动采取分散学习和集中学习的形式,全体党员全面系统的学习了《条例》内容精神。
根据上级和本校支部要求,自10月8日起,全体党员每天登录省纪委监委“一网一端一微”平台通过在线逐条逐条学习《条例》,并每天进行测试题的模拟考试。10月16日,全体党员召开党员大会,有李明明书记给大家上党课,在党课中,李书记为大家阐述了新颁布《条例》的意义、新的变化及主要内容。并着重讲述了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的处分》有关内容。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在工作中用《条列》来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进一步发挥好党员教师带头示范作用,为学校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把学习《条例》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教育教学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学校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解读力度,为深入推进党务公开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这次学习,同志们表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出台的《条例》为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时期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基层党员一定会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要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中、挺在前面,以身作则,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恪守职业道德,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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