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两京制与历史上的两京、多京制比较,最大的不同就是在留都也设有一套完整的中央机构。
正统六年(1441)年,两京制正式定型。南京所设立的机构近乎与北京对称,也有五府、六部、九卿等衙门,品级与北京也完全相同。南京也有自己的特点,某些地方不同于北京。
南京远离天子,政权的核心是亲臣和重臣。南京守备厅会议是南京的最高权力所在,南京守备、参赞是守备厅的常务官。《明史.职官志》说:“南京以守备及参赞机务为要职。”景泰三年(1452)设协同守备一人,多以侯、伯、都督充任。
南京半壁江山的事务全交给几个公、侯、伯掌管,皇帝不是很放心,于是在设立南京守备之后,洪熙元年(1425)又命内官监太监郑和以下西洋官军守备南京。初设守备太监一人,以后增为二人,一正一副。皇帝不在南京,南京就不设内阁了。
表面上看,南京守备和南京守备太监是平行的,不相统属。但南京守备太监是“司礼监外差”,天子“三千里外亲臣”,所以守备虽以公、侯、伯之尊,也要屈尊俯首。南京守备厅会议议事时,太监通常“据首席”,目的是保障南京权力核心与整个国家的核心——皇帝保持高度一致。
明朝在北京中央和南京各设置吏、户、礼、工、刑、兵六部,与前代相比,明朝最初在每部增加尚书侍郎各一名。南京六部除兵部(掌管南直隶与浙江、江西等省的军队)、户部(掌管南方户籍)外,其他四部基本没有实权,是被排挤出中央官员的“养老之地”。
南京兵部尚书一般挂“参赞机务”衔,会同镇守太监和南京守备勋臣(开国功臣的后人)共同管理南京的全部事务,一般这三个人中以南京兵部尚书为主。 所以说,南京真正有实权的就三人:镇守太监、南京守备、和参赞机务(南京兵部尚书兼任)。
明朝南京户部负责征收南直隶以及浙江、江西、湖广诸省的税粮(此四地所交税粮几乎占了明帝国的一半),同时还负责漕运、全国盐引勘合(明朝从始至终,南京户部一直负责这一事务)。因此南京户部侍郎经常兼任总理粮储。
南京吏部负责南京官六年一度的京察考功,北吏部不得干涉。
南京刑部负责南京诸司、公侯伯府、京卫所的刑名。
南京工部的职责与北京中央的工部相仿,只是管辖地区限于南京及附近各省。
南京礼部倒确实没有什么职权,因为皇帝几乎不来南京,礼仪祭祀活动不多。
另外南京也设大理寺和都察院,由此可见,不能说南京六部是无事机构,他们也有一定职权。不过跟北京六部以及其他部门比起来要差很多,有的完全是养老衙门,以讹传讹之下,就变成“没有职权的养老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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