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前买不起的车也不是很难买了,现在很多家庭都备有一台车,这也是大大的方便了我们的出行。但大家可能也深知这句话,那就是“买车容易养车难”,现在也确实很多人买的起车,但要养车的话,除了日常的油钱费、保养费,连停车费都是一笔不小的生活开支,尤其像现在一些小区,车多而车位少,所以停车位就变得供不应求,很多开发商看到了这一个利益点,有时候出售的车位比车还要贵,瞬间让很多人感叹养不起车。不过,小编建议大家先搞清一个问题,那就是小区的停车位到底是归谁所有?所以今天小编和大家讨论的主题就是,2019物权法:小区“停车位”归谁所有?开发商能否出售?建议了解!
1、小区共有道路的停车位
一般小区的绿地或者是小区道路上,基本上都会有一些停车位的,像这些停车位的话基本上都算是小区的公共面积,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这共用面积的停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产权的,因此,开发商是没有那么权利来出售、出租或是转赠的,如果大家发现小区的这些共用道路上的车位有被开发商来出售给我们这些业主的话,那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大家要注意好了。
2、公摊面积的停车位
大家在买房的时候,缴纳的房款里面是有包含公摊面积的费用的,而这公摊面积除了 电梯、楼道等面积之外,还包括了地下停车内的面积,如果大家所在的小区,开发商是已经将地下停车产按照公建面积单位分摊给了全体的小区业主,那么从法律上来将,这些公摊面积的停车位的产权都是归属于全体业主的,开发商是没有权利再将公摊面内的停车位出售、出租或是转赠给他人了,即使是有何个别的业主有签合同,这也是属于无效的协议。
3、没有被算入公摊面积的停车位
如果大家所入住的小区,当初在购房的时候,小区的地下停车场么有被算入公摊面积的停车位,而且这个停车场具有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许可证,那么开发商这边就有权将这些停车位出售、出租或转赠给个别业主,这是合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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