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这笔钱我拿不到了,房子也要被分走一半,没想到还能在在司法所的帮助下,这些烦恼都解决了!”
前几天,钟楼区新闸司法所的门口,80岁的王奶奶泣不成声,连连向工作人员和律师道谢。
(图片来自网络)
去年6月,王奶奶的大儿子汤某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汤某一家获得一笔70多万元的赔偿金。为了方便,这笔赔偿金打入了汤某妻子张某的账户。
一开始,王奶奶对70余万赔偿金都打入儿媳妇银行账户内没有任何反对,王奶奶还以为从法律上来说妻子确实是赔偿金的第一继承人,且大儿子还有一个女儿。然而,令人难过的是儿媳妇张某此后的行为实数令人心寒。
自从大儿子去世后,张某对王奶奶不管不顾,认为汤某的赔偿款应归自己和女儿,与王奶奶没有关系,不愿意分配给王奶奶,也不给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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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奶奶就一直靠着小儿子汤某生活。就这么过了大半年,张某竟然又惦记上王奶奶名下的一套安置房,张某提出其女儿应有继承权,安置房应与小儿子汤某一人一半。
老人辛辛苦苦一辈子,好容易拆迁后分得了一套安置房,大儿媳又要来分一羹,不答应便处处受责难,王奶奶整日心情郁闷,以泪洗面。
万般无奈之下,小儿子汤某来到新闸街道司法所求助,司法所接到调解的请求后,分别到张某、王奶奶家走访了解情况,进行沟通。
司法所律师指出:
张某的做法无论是从道德还是法律角度都是有欠缺的。从道德上,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且国家也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而张某一味的只知道索取,未想对老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从法律角度,王奶奶也是大儿子汤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赔偿款并非只归张某母女俩,也有王奶奶的份额,因而赔偿款扣除办理丧葬事宜的开销及被抚养人生活费后,各自享有三分之一。
听了律师的分析后,张某意识到自己做法不对,于是放弃了要分婆婆安置房的想法。不仅如此,张某还拿出23万元赔偿金分给婆婆。至此,一家人就赔偿款、安置房分配达成共识,事情圆满解决。
来源:常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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