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拆迁进程,拆迁方促拆迁的手段可谓是层出不穷,十八般武艺轮番上阵,每一次出手都让人“叹为观止”。拆迁方频频出招,以强拆、诱拆、骗拆、错拆等不正当方式,目的主要是降低被拆迁人的补偿,从中谋取私利。
南京市某地在拆迁时,市民就曾遇到这种情况。拆迁办在宣传拆迁政策时,没有压制市民阻挠和质疑的声音,而是放大了声音,每天在拆迁市民生活的区域动用高音喇叭,连播9个小时的政策宣传。据统计播放时长为每次1分半左右,从早上8点到下午的5点,1分半的录音每天要放上360遍!
拆迁者为了拆迁想出的创意层出不穷,有谁能注意到被拆迁者背后忍受了多少痛苦?
趁火打劫——断水断电
拆迁早期或者晚期拆迁方喜欢用这一计谋,首先通过这种方式吓唬一下老百姓,试探一下大家的反应。或者是长期就补偿达不成一致时为了逼迫搬迁,经常也会采取断水断电断路的方式。
2006年1月,耿某与王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耿某承租王某果树地用于厂地使用,租赁期限为20年。2017年,耿某所租赁的土地要进行征收,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办事处认定耿某厂房为违法建筑,先后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拆除决定书》,并对耿某的厂房进行了断水断电的行为。
在没有头绪的情况下,一些被拆迁户就会破罐子破摔,一味地拖、或者进行一些不合规的抵抗,最后,合理的权益非但没有争取到,反而还被政府部门捉住把柄,送进拘留所,得不偿失。
创为律师:
在内心的不满与激动的情绪共同作用下,很多自以为在为自己的利益而斗争的人们已经做出的非理性维权行为有:拖延时间,拒签征收补偿协议;乱搭乱建,抢建劣质建筑物以求获得更多补偿;拒不搬迁、静坐示威、群体上访;过激行为、聚众闹事等不理性甚至是违法行为。回顾以上维权方式,没有一项能使我们老百姓获得应有的补偿,赢得应有的尊重,这些行为只会使我们滑落到无尽的深渊。
以假乱真——“政策”压制?
“这是政策,肯定是没有办法改变的,别人家都是执行这个规定,怎么能给你破例” 这是拆迁方拿出来对付被拆迁户的口头禅。
更甚者,有的工作人员苦口婆心地劝说:“我就是个办事的,政府制定的政策肯定是改不了的,如果你的要去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我去争取,
如果超范围,你也不要难为我。如果给你放开口子提高了补偿标准,拿给别人怎么交代?即便咱们签了协议,去上级部门审批的时候,也没办法通过审计啊!”
这可谓是掏心掏肺了,但是千万要留意!事实上政策不能抵触法律,难道仅因为一个政策,自己的企业和房屋就不能得到合法补偿了么?况且如果所谓的政策是不能改变的,那拆迁办还来找您谈什么呢?这真是打脸。
套路太深,以上都是拆迁律师团在交锋过程中总结出来的拆迁方惯用计谋,在此提醒大家千万要留心,提高警惕!
创为律师:
在近几年的拆迁维权中,暴力抗拆事件更是层出不穷,从两年前的赣州明经国事件到两个月前的江苏扬州市杭集镇抗强拆案,一时间竟成为社会焦点。因为拆迁,因为维权,最后竟有人付出生命的代价,而维权的一方不但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反而面临法律的制裁。这种事件屡屡发生的原因只有一个是,那就是在面临重大事件时,我们缺乏理性的判断,在拆迁维权中没有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我们生活中遇到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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