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重磅好消息落地,刚需族们有福啦,经济适用房或可办理完全产权上市交易啦!
11月26日,昆明市住房保障局召开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工作媒体通报会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于12月上旬召开听证会,对即将印发实施的《昆明市关于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售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听证稿)》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
目前,昆明市住房保障局(隶属于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在遵规履程全力推进《通知》印发的相关工作,以便尽快让经适房购房人能够办理完全产权,取得房屋上市交易的资格。其中,《通知》中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购房人享受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政府统建经适房和非政府统建经适房,而非政府统建经适房包括企业自建经适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解危解困房、安居房等。
这类住房的体量在昆明还是很大的。经统计,昆明市审核出售完毕的各类经适房约有4万余套,其中政府统建经适房有12000余套。自2005年以来,昆明市以政府统建、政企共建、委托代建、以购代建等多种方式,筹集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45万套(户),基本建成30余万套,在建7万余套,已分配37万套。
昆明马街经济适用房
这类房子可以上市交易,为什么对刚需买房者而言是重大利好呢?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经适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购房人享受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政府统建经适房和非政府统建经适房,而非政府统建经适房包括企业自建经适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解危解困房、安居房等。
因此,它比同区域商品房价格便宜很多,甚至低于很多小产权房的价格。不仅如此,经济适用房一般都是小户型,属于能满足一个普通家庭的需求的刚需房型。在目前新房、二手房价格都如此走俏的当下,刚需族买房一直都不是件容易的事。经适房本身享有政府的优惠政策,外加面积小,单价低一旦获准上市交易,总价也会比同等地段的商品房便宜一些,对于那些手头较紧的购房者而言是个不错的选择。
据昆明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将印发实施的《通知》拟规定经适房购房人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或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满5年,可以申请通过交纳房屋收益和土地收益取得经适房的完全产权。
具体办理流程拟定为:购买经适房后,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由售房单位为购房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相关购房资料,按照规定办理经适房《不动产权利证书》。购房人已取得经适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利证书》,需办理完全产权的,应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购房年限、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等进行审查,并出具“是否同意”取得完全产权的意见;确认同意后,购房人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评估价,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纳3%的房屋收益以及向国土资源部门交纳1%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最后,购房人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申请,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完全产权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昆明经济适用房买卖还需要缴纳税费(备注:税费仅供参考,请以实际为准),主要包括: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首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300元。
其实关于经适房办理完全产权上市交易这一问题,已审议通过两年多了,但一直没有落地实施。同时,按照昆明市政府要求,昆明市住房保障局通过摸底调查、民意恳谈会等方式广泛征集民意,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并会同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昆明市地税局、昆明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前往北京、杭州、成都、南宁、贵阳等地学习经适房售后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不断修改完善《通知》内容。
目前这个通知还要经过后续听证,更多内容网易新闻也将持续关注。
更多经适房干货补充: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 1. 经济适用房申请者应该具有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区(含呈贡新城)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 2. 经济适用房申请者为已婚(含未满 30周岁离异带小孩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 30周岁以上的单身无房户;申请家庭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的;
- 3. 申请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 4. 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住房实物福利分配(包括按房改政策购买原公有住房,购买安居工程住房、解危解困住房、国家或单位给予了补贴的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等)。
经适房是否可以落户?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转户口的,但是要满足一定的户口迁移条件。证明该套经济适用房是当事人的合法固定的住所,必须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实际居住,二是拥有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住房使用权或租住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具备以上两个条件可以入户,因此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后是可以实现户口迁移,即转户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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