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从下个月起,扬州市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将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今天(11月21日)上午,在北区高速瘦西湖出入口附近的一处建设工地,水泥槽罐车将一车车预先在工厂搅拌好的混凝土和砂浆运输到这里,用于施工。工地项目经理耿金余介绍,工地的混凝土都是由专业厂家在固定的地点进行搅拌,然后通过车辆运输到施工现场,砂浆也是由专业的厂家在专业的地方搅拌好,运到工地上。
据了解,施工现场拌制砂浆,不仅石灰、水泥尘烟四起,污染环境,而且噪声也较大。扬州市自2010年起就已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但范围是扬溧高速、启扬高速、京沪高速、长江及夹江围合的区域,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这次扬州发布的新规涉及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扬州市建设局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人赵正香介绍,扬州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范围,调整到市区建成区的全部,比如槐泗镇、方巷镇、杨庙镇都全部包括进来,广陵区的沙头、李典这些乡镇也全部纳入进来了。
下个月起,市建设部门就将按照新的范围进行巡查,如果发现仍有现场搅拌的行为将督促整改。赵正香说,对督促整改还没有到位的,他们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并且相应的记入个人或者单位的不良行为。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规也并非“一刀切”,如果遇到需要使用特种混凝土、特种砂浆等特殊情况,可以向所在地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申请备案。
来源 | 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 | 王垂钦、彭祝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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