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本股权激励答:你好!感觉你对股权激励问题很能钻研,给你点个赞!但是对于股权激励的基本问题还是要给你说道说道。常言道:你永远也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这句话讲出了一个真理:一个人的状态是由他自己的内心决定的,不是由外部环境决定的。就股权激励而言,它只对看好它的人管用,不能强迫人对它看好。尤其是处于创业期的小企业的期权,有几个人能看好?发放期权的规则就应该是对看好期权的人发放,对不看好的人不发。怎么检验一个人看好企业的期权,就是能够接受少拿现金工资多拿期权的薪酬包。在这个问题上没商量。所以,创业就是让看好远景的员工拿期权,用省下的现金给看好现在的员工发工资。这个道理明白了,自然会做股权激励,而且一定是管用的股权激励。
我总感觉你是在强迫或勉强员工接受你的期权,不要再做这种“撞南墙”自讨苦吃的事了。
如果百万年薪而换成期权的人离职怎么办?一般来说,事先约定,如在未行权前离职,期权作废,其未付工资也不发了,他等于违约了。如果已转为实股,那么一般会约定低价回收,如果没钱回收就先放在他手里吧,离职者也获得不了什么收益。只是在股权激励协议里不要轻易约定回购的硬性条件而束缚自己就可以了。例如可以约定:在收购方认为合适的时间来收购股权这样的条款。
(本问题回答者 / 邱清荣 北京至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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