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昌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电商召开“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约谈会。
会议组织学习《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会议要求,电商在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中禁止虚假打折、虚假宣传、刷单炒信、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并做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十项责任义务:
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
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义务;
向消费者提供搜索结果和发送广告义务;
搭售提示义务;
依承诺或约定交付义务;
合理退还押金义务;
明示用户自身信息处置方式义务;
公平订立合同义务;
承担先行赔偿责任;
建立便捷投诉、举报机制。
最后,结合实际与电商进行交流,解答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此次“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重点监测监管虚假打折、虚假宣传、刷单炒信、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文/图:邓志峰
编 辑:杨振明
审 核:涂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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