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8年5月13日中午家住泾源县大湾乡牛营村的张某某夫妇在某某村某公司拉青贮打草包,在装车的过程中被一块打草包掉下来将左小腿及左脚砸伤,事故发生张某某妻子安某某叫上某公司负责人一起将张某某送到固原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经诊断,张某某左腓骨下段多处骨折、左足骨底部骨折、左足外侧碶骨骨折、左踝关节挫伤、左足软组织损伤,张某某住院治疗18天后回家休养,期间共花去医疗费共计近20000元,张某某住院期间某公司负责人向张某某支付了8000元,事后张某某找某公司负责人要求处理,但某公司负责人一直推诿搪塞不予解决,张某某及其家人于7月23日向固原市政府上访请求处理,市信访办告知大湾乡人民政府予以处理,大湾乡政府得知情况后指派大湾乡调委会进行调处。
【调解过程及结果】
大湾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指派通知后及时进行了调查了解,通过走访了解,向双方当事人询问有关情况,并认真查看了张某某的医院治疗所有票据等,在全面掌握了纠纷的相关证据后组织调委会工作人员研究制定调解方案,并及时向乡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在得到充分肯定答复后我们组织纠纷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大湾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进行了调解,经过耐心劝解,讲解法律法规,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并握手言和。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引起的信访矛盾纠纷。一方当事人在定点公司拉草料的时候被草包所伤,依据《民法总则》和、《侵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可以断定是定点公司在提供服务的时候没有尽到安全责任,受害当事人也没有自身注意安全,故造成损害事实。调处这类纠纷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进行1、依法服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侵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告知双方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以情服人:运用换位思考法告知双方当事人,希望他们转换角色,换位思考,在考虑个人得失的同时,也要替对方着想,做到知彼知己自我约束,然后,谆谆善诱,因势利导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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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泾源县人民法院
监制:老毛 责编:半夏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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