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厘清的是,音集协只是行业协会,而非管理部门,并不具备行政监管权。音集协的确也是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但“唯一”并不意味着垄断。无论是KTV经营者还是音乐所有人,既可以授权行业协会集体管理,也可以自行协商。如果行业协会误认为所有音乐作品都只有且只能有一个出口,那就谬之大矣。
近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出公告,要求K T 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 K经营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删除并不再向消费者提供6000多部音乐电视作品。这些作品大多属于耳熟能详的粤语歌曲,在KTV是“麦霸”必点曲目。
如果删除歌曲是维护版权所需,那倒值得给予掌声。为歌曲付费,天经地义,KTV作为经营场所,从事盈利性的商业活动,理应为商业行为支付费用。在过去,KTV歌曲授权曾经相对混乱,引发不少版权纠纷。2006年,我国就出台KTV点唱相关收费标准,音集协在其中正是发挥桥梁作用,为KTV经营者提供授权,与权利人进行分账,从而实现多赢。
然而,据媒体报道,这些被下架的歌曲,权利人均并非音集协会员,也不在其许可范围内。换句话说,音集协并不是代表自己的会员进行维权。显然,根据合同法,只要KTV经营者与这些权利人签订了授权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合同就已经成立。音集协无权干涉具体KTV企业的经营行为,更不能假所谓“规避侵权风险”甚至“让版权方回归集体怀抱”等高大上的名目,来干涉正常的市场选择。
6000多首作品中,原先有超过一半属于音集协管理,只是后来这些作品的权利人退出了协会。在接受媒体报道时,音集协方面表示,退出是因为“人家觉得,你们这样给我分的钱少,我拿这个去打官司反而挣钱挣得多。”
需要厘清的是,音集协只是行业协会,而非管理部门,并不具备行政监管权。音集协的确也是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但“唯一”并不意味着垄断。无论是KTV经营者还是音乐所有人,既可以授权行业协会集体管理,也可以自行协商。如果行业协会误认为所有音乐作品都只有且只能有一个出口,那就谬之大矣。
在商言商,这些下架的粤语歌曲,无一不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如果因为行业之间的利益冲突,让消费者承受不能享受优质音乐的损失,那显然有违整个行业的发展本意,也不利于多方的利益共赢。
因此,维护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毋庸置疑,但尊重市场主体的选择同样是题中之义。行业协会要认清自己的位置,要想吸引会员加入、经营者青睐,需要的是一流的服务、清晰的利益分配机制和有效的监督程序,而不是以准垄断的力量来行限制倒逼之实。
凯风(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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