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18〕4号)、泰安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泰环督改办〔2018〕49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泰安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一)整改工作进行公示。
1.反馈问题:十一、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不到位,全省212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尚有6个未划定水源保护区,2016年29个水源地水质存在超标现象,截至督查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仍存在大量违法违规项目。
2.整改目标:关闭或拆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对无污染类项目按照相应标准整改。
3.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4.整改措施:全面排查清理违建项目。全面排查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按照“一个饮用水水源地、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限期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5.整改效果:黄前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目前111个(具体项目见附件)已整改到位。
6.公示日期:2018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联系电话0538-5369282。
附:黄前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突出问题一览表
来源:泰山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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