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耿市长您好!我是清徐县西木庄村民。近日,万科要在我村征地,我家地里种的梨树,已经有10年树龄了。这十年来我勤恳劳作精心培育。树长势良好,结的果子清甜可口,远近闻名。卖梨增加了我的收入,使我一家安居乐业。但是县里说给我18000元把这130棵优质梨树就征收了,附近有5,6年的枣树也是这个价格。难道征地赔偿可以一刀切?不管树的品种,树龄,棵数?我们找评估公司估价为什么不算?18000元想想还心酸了!还不够我这10年一车车往地里拉的粪钱,下的辛苦了!请领导体察一下我们老农民的心声。我不耍无赖不闹事,只求一个公正合理!
答复意见
经清徐县政府核实:您为清源镇西木庄村村民陈某,主要反映内容为土地征收中地面附着物果树(梨树)的补偿标准问题。西木庄村南303亩土地,已经省政府批准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手续,目前清徐县正在实施土地收储等相关工作。根据县重点工程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征收果树、干果类的补偿标准分为四类:一是苗期1500—3000元/亩;二是初果期8000元/亩;三是盛果期18900元/亩;四是衰老期3000—4000元/亩。您家种植的一亩梨树(10年)属于盛果期,补偿标准为18900元/亩。您就西木庄征地问题已向清徐县清源镇反映过,认为自家的梨树每亩18900元/亩补偿太少,要求评估公司评估。当时清源镇要求您找的评估单位为市林业局、农业局、农科所、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的机构,但您本人是从社会上找的其他评估公司对他家梨树进行评估。清源镇与评估公司座谈时,评估公司表示对所评估的价格不负任何责任,而且该评估公司没有出具任何评估资料,所以清徐县清源镇对该评估价格不予认可。9月28日,清徐县国土局、清源镇政府已积极联系您,认真讲解征地政策,耐心细致做好工作,对您进行合理补偿,维护被征地村民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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