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英
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提出,将享受北京市老年人免费乘车、逛公园等社会优待服务政策的对象范围,从本市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调整为本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也就是说,这项政策不仅局限于北京户籍老年人,可扩大在所有常住老年人。(11月3日《新京报》)
此举意味着,更多老年人口将会享受到免费乘车、逛公园等优待服务政策,同时也意味着政府将承担更多公共服务责任,即要为服务对象“扩围”投入更多资金,履行更多管理责任。显然,这是送给60—65周岁老年人口的一份特殊大礼——交通游玩成本将降低,养老质量有望提升。此外,此举在其他方面也有着特殊意义。
比如,有助于落实全面二孩政策。落实这一政策面临“谁来带娃”的难题。目前在很多城市,老人成了“带娃”的“主力军”,但有的老人对“带娃”也有怨言和压力。而北京让更多老人享受免费公共服务,彰显城市胸怀和温度,有助于为老人减压,让外地来京老人更好融于城市,那么也是间接为年轻人的生育、生活减压。
再如,有助于应对老龄化社会。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北京户籍老年人占总人口24.5%。预计2020年,北京市户籍老年人口将超过380万,常住老年人口将超过400万。如何应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是每个城市面临的问题。北京让更多老人享受免费服务,显然是在创造更好的养老大环境,以便应对老龄化社会加快到来。
又如,有助于维护法律权威。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的年龄界定是“六十周岁以上”,然而,很多城市对老年人口优待的年龄界线是65周岁及以上或者70周岁及以上,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统一,减轻了自身责任。而北京此次把“65周岁及以上”放宽至“60周岁及以上”,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维护了老年人权益。
笔者以为,所有城市对老年人口的优待,都应以法律规定的年龄为界线,在实践中不可随意更改。虽然年龄放宽至“60周岁及以上”,会增加城市公共服务压力,但却是城市应尽的义务,因为法律赋予了“老年人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而且,尊老敬老也是需要传承的中华传统文化,城市应成尊老敬老的榜样。
当然,优待对象“扩围”后,也要避免老年人在乘坐公交车方面与“上班簇”发生冲突。之前,老年人免费乘公交车出行多在上班高峰时段,要么去锻炼要么去买菜,挤占了乘车空间引发“上班簇”不满,网上曾出现“老年人早高峰出不出门”的争议。再如,公园等公共场所会不会因为“抢地盘”而发生矛盾冲突?也要警惕。
要想避免优待对象“扩围”后的副作用,一方面需要合理引导老年人口错峰出行出游,另一方面需要根据实际需求增加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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