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我院监所科与许昌市检察院执检局一起,对罪犯李某死刑刑罚执行活动进行临场监督。
10月24日,长葛市委政法委组织召集公、检、法三机关死刑执行安全押解工作协调会。会后,主管监所科副检察长武君贵就相关工作环节做了详细安排,监所科干警及时调阅相关案卷资料,全面掌握案件情况,充分做好执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合市院执检局,依法对执行法院宣布死刑复核裁定、身份核实等程序进行现场监督,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死刑临场监督笔录等工作。
判决经过:
2017年8月10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侮辱尸体罪判处李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7年12月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复核。2018年5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李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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