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0日上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在两部门官网开始为期15天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束了此前各方沸沸扬扬的猜想。
《办法》具体对关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六项支出的抵扣方式、适用范围、抵扣额度等进行了规定。
税收标准是什么?
根据《办法》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方面,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赡养老人支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专项附加扣除细则一览表,图来源诸葛找房
这么多细则,是不是看得眼花缭乱了?
举个例子,就明白了——
图来源新华视点
推行《办法》会助推房价?
在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除了大病医疗需在最高60000元的限额内根据实际支出来税前扣除,其他五项均采取标准定额扣除。具体而言,对于房贷利息抵扣采取定额标准而非限额,可以避免借款人在还贷时,利息支出逐月变动情况下,根据利息实际发生额度可能使纳税人无法充分享受扣除政策,而且纳税人需每月调整扣除额度,将大幅增加征缴双方负担。对于住房租金抵扣而言,若涉及到租金的实际发生额就需要租赁合同或租金发票等材料,而租房发票税收不仅与纳税人减负的宗旨相悖,还会间接推高租金水平。
制定房贷利息等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细则,无论是教育抵扣、赡养老人抵扣还是房贷利息抵扣,其着眼点都在于减负,在于刺激消费,跟楼市真没多大关系。再者说,以现在六个钱包被掏空才能付出首付的房价,省下几百元个税对楼市用处不大。可以预见未来对楼市影响不大,此前关于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将会助推房价的言论不攻自破。
推行《办法》会助推房价?
在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除了大病医疗需在最高60000元的限额内根据实际支出来税前扣除,其他五项均采取标准定额扣除。具体而言,对于房贷利息抵扣采取定额标准而非限额,可以避免借款人在还贷时,利息支出逐月变动情况下,根据利息实际发生额度可能使纳税人无法充分享受扣除政策,而且纳税人需每月调整扣除额度,将大幅增加征缴双方负担。对于住房租金抵扣而言,若涉及到租金的实际发生额就需要租赁合同或租金发票等材料,而租房发票税收不仅与纳税人减负的宗旨相悖,还会间接推高租金水平。
制定房贷利息等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细则,无论是教育抵扣、赡养老人抵扣还是房贷利息抵扣,其着眼点都在于减负,在于刺激消费,跟楼市真没多大关系。再者说,以现在六个钱包被掏空才能付出首付的房价,省下几百元个税对楼市用处不大。可以预见未来对楼市影响不大,此前关于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将会助推房价的言论不攻自破。
不同城市不同房价,扣除标准一样吗?
为了考虑区域租金水平差异,较大程度覆盖了全国平均租金水平,更加公平合理,住房租金抵扣是六项专项附加中唯一一项设置了地域区分的,具体而言:
“(一)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二)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三)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此外,住房租金抵扣的规定更加细致,明确抵扣范围为在主要工作城市发生租房支出。并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办法》规定,北上广深、杭州、成都、天津、南京、武汉、重庆、石家庄、沈阳、哈尔滨等大城市的住房租金抵扣水平将高于房贷利息抵税。对租房群体更加友好,通过此项抵扣政策,一定程度上降低大城市租房成本,刺激租房消费需求,与当前大力发展租赁市场的导向一致。
个税抵房贷,能节省多少钱?
个税抵房贷,不是个税抵房贷利息,而是将房贷利息作为税前扣减项,与五险一金一样进行专项扣除,然后再计算个税。
简单举个例子,比如拿1w一平米的房子来说:
以前:个税=【10000元-1837元(五险一金)-3500元(扣除数)】*20%(适用税率)-555元(速算扣除数)=377.6元
以后:个税=【10000元-1837元(五险一金)-5000元(扣除数)】*10%(适用税率)-105元(速算扣除数)=211.3元
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后:个税=【10000元-1837元(五险一金)-5000元(扣除数)-2378元(房贷利息)】*3%(适用税率)=23.55元
也就是说,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后(当然,全部扣减的可能性不大),月薪1万元的购房者几乎不用缴纳个税了23.55元,同时,每个月可以节省354.05元(377.6元-23.55元),那么20年一共是84972元。
对普通民众有什么好处?
首先,这一政策的优惠人群相对有限,大多数人都享受不到政策实惠。根据数据来看,我国缴纳个税的人数仅有3000万人,这一次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覆盖人群进一步减少。换言之,另外10多亿人根本就不必缴纳个税,所以说房贷利息是否抵扣个税,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再者,从上面各项公式算出来的结果可以看出,节约数额并不是很多,这项税改对于高收入者有明显不同,可以让生活减负,而中低收入者的优惠额度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对于普通人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变化。
所以说,收入越高,扣除越少,相比而言,中低收入者的受惠力度十分有限。现在社会大多数家庭收入在2w以下,那房贷利息抵扣个税,即便全额进行抵扣,效果也是一般。
即便是收入2w以上的家庭,靠每年省下来的1w个税,用于消费倒还可以,对于现在大城市的高额房价来说,也是杯水车薪。
所以说,这项个税设立,对于中低收入家庭并没有起到大额减负的作用,也就是说我们普通人的“房奴生活”没有太大改变。
另外,市场上也有观点认为,个税抵扣房贷利息和房租的做法只能惠及部分人群,会造成新的不公平,但人口基数大差异大,不可能事事做到平等公正,现在这项个税的设立,相比以往的“一刀切”做法,更好地兼顾了和不同地区人群收入差异性,更好地兼顾相似人群因购房时间点不同而形成实际收入的差异性。总体来看,此举是利远大于弊,是更为公平的做法。
《办法》表明,专项扣除额度会根据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此次公布的办法较好地兼顾了公平和效率,减负力度超出预期,税收征管也力求简便易行,尽量避免让纳税人提供各种证明。随着明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正式实施,纳税人将进一步享受到减税的红利,切实减负、改善民生,也利于刺激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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