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欠费,吃水却成了困难!》
文/姚志芸
近日住在洮之苑的刘哥,面临着没水吃的问题,不曾欠费却没有自来水吃。一周来,他多方沟通无效,物业就是不给水。截止小编写稿,刘哥的自来水还是没有通。
洮之苑物业归于临洮金润物业公司,10月18日,物业工作人员敲门告知刘哥,今天不要上厕所,他们要疏通下水道。第二日物业打电话来,让交30元的疏通费用,因为这是公摊的费用,刘哥必须交。刘哥问物业工作人员,收费的依据和标准是什么?物业工作人员不但态度恶劣,并强行让刘哥交费,否则后果自负。10月20日物业停了刘哥的自来水。
30元不多,刘哥说他不交是因为拒绝这样不透明的摊派费用。在装修入住时,物业就从装修保证金里强行扣除了60元楼道粉刷费。
每一个人,都想有个安稳温暖的家,所以用尽了一辈子的所有积蓄买房子,最后却成了弱者。
不知道有多少人,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就如同被圈养的羊,任由撸羊毛,无论对谁,最后全部都是羊的错,因为你是羊。
你不愿意,那好,我断水。看谁能耗?这样的物业,和强盗有什么区别?掐着你的脖子让你吐钱,最后让你被迫屈服。因为外人会说30元钱,你交了不就得了。物业会说,别人都听话交了,就你不听话,那就整你。
可这真的就是30元能解决的问题吗?
《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物业费主要用于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并且对共用设备做出了明确说明:”共用设施设备指住宅小区或者单栋住宅,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定西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该主动交纳物业费,…但不得以任何形式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强迫交纳。”既然刘哥没有欠物业费,水电费,临洮县金润物业强行断水?小编想问一句,知法犯法是什么行径?
呵呵,自古以来,正义的发声总是在所有人的质疑中,艰难前行。
物业公司,就是服务业主的。说得更直白一点,业主就是物业公司的衣食父母。金润物业公司,如此强行摊派,如此本末倒置,是谁给你的底气?服务行业的道德标准是什么?服务行业的规范准则又是什么?你们可曾履行?
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是建立在彼此尊重的前提上。物业公司负责人心里如果没有一杆秤,强行撸羊毛,30元只是走向衰败的开始,一个自我挖坑贬值的过程。金润物业公司背后的大股东们,孰轻孰重,慎思慎虑!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还有一句话送出:”水以载舟,亦能覆舟!”
【民生问题无小事,对于刘哥被停自来水的问题。小编会继续跟进,不为任何。做人最起码要有良心,更要有底线。无论任何人,有同样问题难住了你,小编第一个站在后面支持你。】
人生很难,也需要有点温暖。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