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大桥镇居民卞先生,前不久看中了扬州东区九久奥特莱斯广场的一间小商铺,签了认购协议,也交了定金。谁知签正式合同时,开发商一直拖着不签,卞先生很窝火,可他要求退“定金”时,却遇到了麻烦。
今年9月份,卞先生看中了九久奥特莱斯广场一间售价50多万的小商铺,当时他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交了1万元的商铺团购费和1万元定金,约定9月19号前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料开发商至今都没和他签。卞先生说已经对开发商失去信心了,连约定好的签约时间这一点都没做到,他不敢再买这家广场的商铺了。
卞先生认为,开发商违约该退还定金,但开发商就是不退。可卞先生再仔细研究认购协议后才发现,里面竟然没有一条内容针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都是针对买方违约的条款。整个协议只对开发商有利,对买房人完全不利。卞先生感觉自己被开发商“套路”了。
那么,正式合同为什么不能如期签订?营销中心一位负责人介绍,商铺实际上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时间超出公司预期,造成了他们逾期签约。但按照认购协议,定金无法退还。同时,根据认购协议也是不可以退房的,房管局具体签约时间不是开发商能决定的,因为房管局的原因签不了,开发商不需要负违约责任的。
卞先生说,自己东挪西借凑了50多万现金,如今购房不成连利息都没有,损失谁来认?随后,记者找到开发商负责人进一步协调下,最终开发商一位负责人表示,尽管按协议定金不能退,但公司逾期也是事实,他们可以让卞先生做个选择。如果卞先生坚决放弃这个商铺了,那公司需要走程序,尽快处理,一到两个星期可以将钱退给卞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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