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销售似乎距离我们又近了一步。
周五晚间,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出台商品房现房销售管理规定,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前,应当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备案手续。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化、简化备案手续,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
通知明确称,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应当满足的六项条件,包括必须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同时规定申请销售房屋有司法、行政查封限制的,不得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为了促进现房销售,通知提出将进一步消减备案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相比较期房预售,现房销售备案材料减少八项,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通知还要求强化销售管理,规定开发企业领取《新建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房源,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
上周,深圳商品房首个现房销售试点项目(深圳龙华金茂府)正式亮相,意味着深圳在预售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取消预售制影响几何?
华尔街见闻会员专享文章《全面取消房产预售制?忧心的不止是开发商》分析称,以南京实行现房销售制的效果看,土地溢价率大幅下降,地价没有大幅上涨,但房价下降的程度也微乎其微。可见,现房销售政策不会对房价形成直接的冲击性影响。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对于高周转模式来说,预售制的取消意味着开发商回笼现金的周期被延长,此前以月甚至以周为单位,此后不得不以年为单位。
上市房企的毛利率可能不会改变,但销售和净利润的增速将被重挫,同时短期内还会造成较大的偿债压力。
商品房预售到现房销售的过度?
自1994年《房地产管理法》颁布以来,中国商品房预售制度实施已近25年。
商品房预售制度意在刺激开发商竞拍土地,获得政府的用地、规划、建设施工和销售授权后,面向公开市场销售期房、回笼资金,达到快进快出的目的,是房地产行业能够快速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之一。
预售制度加快了房地产企业的销售节奏,加快了房地产的建设量。当下,以碧桂园、恒大为代表的房地产开发“高周转”模式,也正是预售制度下的产物。土地从招拍挂市场到住宅产品销售市场,间隔最短的仅有3个月。去杠杆和楼市调控政策的夹击下,开发商不得不加速“高周转”,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时间换规模,以规模换利润。
此外,近年来,在不少热点城市,房地产开发商将未开发的楼盘提前预售,更加剧了消费者超前购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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